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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横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通知

2021-06-29 三门县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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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镇委201465

 

 

关于实行横渡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的通知

 

各办公室:

为更好地调动镇机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快速地落实各项工作,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实行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镇在岗行政、事业干部以及编制外临时用工人员。

    二、考核方式

   镇机关干部考核采取百分制形式,绩效考核内容办公室工作(20分)和驻村工作(80分)。同时,实施加扣分。考核执行时间为每年1月至12月。

    三、考核方法

1、成立以镇党委副书记为组长的机关干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督查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由镇党政办每月底及时汇总本月工作落实情况,并保存好会议点名册、各类通报等,作为年终考核依据。

2、按照驻村人口系数考核,分为四类,一类村为2000人以上,工作强度系数为1.3;二类村为10012000人,工作强度系数为1.2;三类村为1000人以下村,工作强度系数为1。其中,两人以上驻同一个村的按人均人口数计算。(以当年度统计的人口数为基准)。

3、实行重点工程工作奖罚制度,所驻村有县镇重点工程或参与到重点工程的镇干部,年底考核时根据工作完成情况给予一定的奖罚,具体情况由班子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4、各办公室在年终县对乡镇考核中受到扣分的,办公室各人均扣去同等分值考核分,在年终县对乡镇考核中受到加分的,办公室各人均加上同等分值考核分。

4.考勤扣分情况严格执行《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制度》。

三、考核程序

镇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本考核细则,实行平时考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平时考查以定期或不定期督查、随时抽查为主,为年度考核提供各种依据。年度考核根据平时考查积累的依据、以及各办公室提供的统计数据进行评分,最后由镇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考核等次。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按百分制结算,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中层副职工作系数按1.2计,中层正职工作系数按1.3计,班子领导工作系数按1.6计。分管领导考核基础分取分管办公室平均值,书记、镇长、人大主席、副书记考核基础分取分管领导平均值。

2、综合考核结果在镇机关和各驻村干部所驻村进行为期57天的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结束后,在全镇进行通报,属于县部门直管的,向有关部门进行通报,同时将优秀、不合格干部名单上报县委组织部备案。

3、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镇发奖金基数):机关干部年度考核奖金总数 = 当年考核分奖金额(总奖金基数额/总考核分)×考核基础分×工作系数,每年考核分奖金额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工资关系不在镇里的机关干部、大学生村官和临时工年度考核奖金按照驻村干部年度考核奖金方法计算,每年奖金额由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创新工作、先进集体加分不纳入奖金系数计算)

4、考核优秀的除获得考核奖外,镇里另外进行奖励,并上报为“县十佳优秀驻村干部”推荐人选;对考核分数60分以下的不合格干部,扣除全年考核奖,并由镇主要领导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正,对限期未改者,列为对外交流对象。

5、民主测评结果运用,镇机关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民主测评,对民主测评结果前三名的干部,年终考核加10分,民主测评结果末三位的干部,年终考核分扣10分。

6、镇工作通报制度,具体按横镇委〔201464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中共三门县横渡镇委员会

三门县横渡镇人民政府

2014917


 

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

 

 

 

评分

办公室

工作

干部考勤

20

按照镇机关干部考勤管理办法执行(横镇委[2014]  号)

 

每月按时上报1个信息源或者典型案例

按规定上报的一次加0.1分,信息源被录用的一次加0.5分。未及时上报紧急信息到分管领导,被上级通报批评的每次扣1分,信息录用后奖励按信息奖励办法执行。

 

月初要上报工作计划,月底完成工作情况自查登记表,各办主任上报本办工作计划,完成本办工作情况自查登记表,年终撰写工作总结或体会

未按时如实上报的,一次扣1分。

 

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理清工作思路,加强业务指导、协调,每月由各办主任做好本办落实情况督查通报

不按时完成任务的每次扣1分。不做好督查汇总使年终考核缺乏依据的,扣办公室每人每月11分;督查抽查中发现不按要求落实,虚报、漏报、瞒报工作情况的,或者受到上级督查抽查通报批评的一次扣1分。

 

 

 

 

 

 

 

 

 

 

 

 

 

 

 

评分

驻村工作

完成所驻村工程招投标规范工作

2

不及时督查和关注,导致小额工程不按规定操作不得分。

 

加强党员干部党风廉政教育,积极配合镇纪委完成上级交办的反映党员违法、违纪信访件查处

2

不能按时完成不得分。

 

土地违法

3

对巡查不力导致违法用地面积超过0.3亩,高度0.5,扣3分。

 

3

在镇里未作出相应处置前,驻村干部要跟踪监察违法抢建情况,因监管不力,导致继续抢建,扣3分。

 

基层组织工作

5

未及时完成上级组织布置的各项主题实践活动及其它有关基层组织建设的相关工作,酌情扣分,总分5分。

 

5

未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公推优选”工作与发展党员工作,解决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问题,做好发展党员预警村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工作,酌情扣分;村党员会议不参加的,扣5分。

 

报纸杂志征订

2

按时完成党报党刊任务,未完成征订任务的不得分。

 

新农合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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