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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镇委〔2014〕64号
横渡镇关于建立工作通报制度的通知
各行政村、镇属部门单位、镇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增强工作透明度,形成互相监督,促进各项工作全面落实,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建立横渡镇机关干部通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报内容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表扬。
1、五水共治、计划生育、清洁家园、农医保等专项工作名列前三名的。
2、被各级部门单位评为先进个人的。
3、在处置抗台抢险救灾、森林防火等突发事件中,工作表现突出的。
4、其他需要通报表扬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全镇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
1、平时不下村或者下村很少,对本村特困户(低保户)、一般农户、致富户、计生、信访等重点户的知晓率低,经随机抽取这四类农户的代表进行调查,对驻村干部的知晓率达不到50%以上的。
2、对排摸苗头性问题不力,不主动化解矛盾纠纷,出现向县级以上(包括县级)越级访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3、违法建房现象不及时制止,不报告,造成严重后果的。
4、对党建工作不重视,使原工作较正常的党支部变为后进党支部,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的。
5、违反会议、上下班、值班纪律制度,一经发现查实的。
6、没有及时掌握和上报所驻村的重大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
7、五水共治、计划生育、清洁家园、农医保征收等工作考核不达标的。
8、其他需要提交通报批评的。
二、通报方式、时间和范围
1、通报方式: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会议通报、文件通报和政务公开栏通报的方式进行。
2、通报时间:以季度通报为主,并根据不同情况可随时通报;其他确需通报的有关工作由镇党委会或党政联席会议确定通报时间。
3、通报范围:根据通报内容的不同情况分别在班子成员、机关干部大会和村党支部、村委会范围内通报。
三、结果运用
1、单项工作通报按1次计。
2、通报表扬1次,机关干部年终考核加5分;通报批评1次,机关干部年终考核扣5分,如镇机关干部绩效考核办法中已有分值的项目被通报表扬或批评,每次加、扣分2分;单项工作通报表扬或批评,由各线分管领导提供依据,只加、扣分1次,不重复加、扣分。
3、每通报批评1次,办公室分管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累计达3次的,主要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累计3次以上的,扣完镇发部分考核奖,考核评定为不称职,并提交主管部门和组织部门进行待岗或交流。通报表扬1次可与通报批评1次抵扣。
中共三门县横渡镇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