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人社部规〔201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发﹝2016﹞3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要求,创新监管方式,规范执法行为,现就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活动中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活动中大力推广随机抽查,力争2017年底前全面实行随机抽查,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部门联动,创新监管方式,实施公正监管,着力解决在执法活动中不同程度存在的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的问题,切实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二、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监管
(一)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16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都要参照部里制定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见附件),结合当地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制定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内容等,并向社会公布。市、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也要抓紧制定并公布本地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修订情况和工作实际,对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各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和本地区实际,进一步加强对本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统筹组织实施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2016年10月底前,要建立本省级行政区域内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并做到底数清楚、动态更新,供开展随机抽查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