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一、《验收办法》制定的背景
2016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全面推行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的意见》(浙政办发〔2016〕4号),全面启动了我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工作。为全面客观评价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成效,确保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取得预期效果,省水利厅于2016年8月组织编制了《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试行)》(浙水科〔2016〕12号),经省法制办备案后印发各地。
由于2016年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创建任务重,时间紧,为确保按时完成任务,《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试行)》出台时间相对比较仓促,部分细节和内容考虑的还不够完善。在2016年各地验收和省级抽查复核中也发现,办法的部分条款表述还不够清楚,有些内容描述还不够全面,考核标准仍有可操作性不强的地方。因此,需对《浙江省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验收办法(试行)》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以提高创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切实提高标准化管理创建质量,确保标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