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经县委同意,部分县委常委参与县政府分工。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李昌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县编委办、财政局、审计局、国资局。联系:县国税局、地税局。
叶邦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能源(电力开发)、重点工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交通运输、粮食、地方志、机关事务、消防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应急办、督查室、研究室)、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支持核电工程办公室)、统计局、交通运输局、粮食局、地方志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消安办(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局)、各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推进组)、猫头村异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联系:县人民武装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老干部局、关工委、统计调查队、消防大队。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编委办。
邵全军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科技、职业教育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科技局、三门技师学院(筹)。联系:县科协、三门职业中专。
汤红传 县委常委
负责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审批、民政、人民防空、公共资源交易、移民、救灾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环境保护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民政局、人防办、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跑改”办、“三改一拆”办、“五水共治”办。联系:县红十字会、残联、慈善总会、老龄委、住房公积金三门分中心、县水务公司。
梁海刚 县委常委、三门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