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县新一轮基准地价更新工作已分别通过省、市国土资源部门验收。根据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三门县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批复》(台土资函〔2018〕15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县更新后的基准地价予以公布,并于2018年8月1日起组织实施。原三政发〔2011〕36号公布的三门县基准地价停止执行。
附件:三门县基准地价一览表
三门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附件
三门县基准地价
一、基准地价内涵及条件
1、基准地价内涵:基准地价更新基准日:2017年3月1日;土地开发程度按熟地界定,即达到大市政基础设施配套的“五通一平”要求(宗地红线外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通讯,宗地红线内土地平整);土地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地价内涵构成包含国家土地所有权收益、土地取得费用和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土地使用年期为法定最高土地出让年期(即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工业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交通运输用地50年,水利设施用地50年,特殊用地50年)。
2、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表1 三门县基准地价表达方式
用地类型 | 表达方式 | |
宏观层面 | 微观层面 | |
商服用地及细分用途 | 级别价 | 区片价及路线价 |
住宅用地及细分用途 | 级别价 | 区片价 |
工业用地及细分用途 | 级别价 | 级别价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级别价 | 级别价 |
交通运输用地 | 级别价 | 级别价 |
水利设施用地 | 级别价 | 级别价 |
特殊用地 | 级别价 | 级别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