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实行县长负责制。县长领导县人民政府的工作,副县长协助县长工作。经县委同意,部分县委常委参与县政府分工。鉴于工作需要和人事变动,现将县政府领导成员工作分工调整如下:
李昌明 县委副书记、县长
领导县政府全面工作。兼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叶邦汉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负责县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改、粮食和物资储备、能源、重点工程、海洋经济、现代服务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交通运输、交通治堵、地方志、应急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统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核电事故场外应急办公室)、县地方志办、县消安办、县治堵办、各交通项目建设指挥部(工作推进组)、猫头村异地搬迁安置工作指挥部。联系:县人民武装部、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税务局、县统计调查队、铁路三门站、县交通集团公司。
协助县长分管县审计局。
韩 芳 县委常委
负责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等工作。分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海洋局、县林业局)、台州市生态环境局三门分局。
汤红传 县委常委
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行政审批、人民防空、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工作。分管: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县民防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城市管理局)、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县“三改一拆”办、县“四边三化”办、县治水办。联系:住房公积金三门分中心、县环境有限公司。
戴美忠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招商引资等方面工作。分管: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经合办(县招商局)、山海协作生态旅游文化产业园。联系:县残联、县慈善总会。
潘旭伟 县委常委、副县长
负责科技等方面工作。分管:县科技局。联系:县科协。
程凌杰 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主持县公安局工作,负责信访等方面工作。联系:县信访局(县政务咨询投诉举报中心)。
吴章明 副县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