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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县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
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文件
三渔振发〔2019〕12号
三门县修复振兴浙江渔场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门县小型渔船自主供电固定式北斗终端设备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涉渔乡镇(街道)、管理站(公司),农业农村局: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渔船综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夯实渔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基础。根据市县关于渔船领域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攻坚“铁拳行动”的工作要求,决定对全县小型渔船免费配备北斗终端设备。
一、总体目标
2019年7月10日前,全面完成小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配备安装,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船位动态实时监管全覆盖。
二、实施对象
1、全县12米(含)以下、持有合法有效渔业船舶证书并纳入全国渔业船舶数据库管理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和捕捞辅助船共405艘(以实际安装为准)。
2、全县8艘特殊渔船。(6艘休闲渔船,2艘养殖渔船)
三、配备安装要求
7月10日前,北斗船载终端配备后,须满足以下要求:
(一)定位要求:船舶定位回传时间间隔不大于5分钟,须满足“全天候、全时段、全区域”不间断定位要求。
(二)供电要求:具有自主供电功能,在无船电情况下,定位信息回传功能持续时间不少于5年。
(三)报警要求:具有终端拆卸、落水自动报警功能(终端沉入水下1.5-4米时自动释放并报警,定位信息回传时间间隔不大于1分钟,连续回传时间不少于72小时)。
四、组织实施
(一)设备采购。由于时间紧工作量大,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要求,经由县政府批示,由农业农村局自行组织采购,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自主供电式北斗终端设备的采购和维护。
(二)设备安装。由农业农村局渔业安全救助指挥中心统筹协调,各乡镇(街道)、村(渔业公司),相关科室和基层服务站督促做好安装工作,由中标单位对检验合格的渔业船舶具体负责安装。
(三)督导落实。对安装过程中不配合的船东船长,由各相关乡镇(街道)、村(渔业公司)督促船东安装设备。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各级要高度重视此次小型渔船安装工作,充分认识北斗船载终端在渔船安全生产监管中发挥的基础性作用,落实每日一报制度,推动设备配备安装工作由农业农村局全面负责。
(二)推进有力。此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配备安装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涉渔乡镇(街道)、渔船管理站和相关科室要通力合作,全力以赴,不讲条件抓好此项工作的落实,不能出现推萎扯皮,不作为、慢作为现象的发生。
(三)严格措施。对未按时完成小型渔船北斗船载终端设备配备安装的渔船,将视为安全设备配备不到位渔船,执法大队要严控此类渔船出海生产,直至整改到位为至。
(四)落实制度。为规范渔船北斗设备的使用和管理,进一步提升我县渔船综合管理信息化、规范化水平,现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北斗平台人员监控制度》详见附件1, 《北斗终端设备使用制度》详见附件2,按照相关制度对渔船管理站(公司)的进行年度考核。
附件:1、北斗平台人员监控制度
2、北斗终端设备使用制度
三门县修复振兴浙江渔场
暨“一打三整治”行动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
三门县修复振兴浙江渔场“一打三整治”协调小组办公室 2019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