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门县创新券推广应用实施管理办法》(三科[2017]1号)文件有关规定,决定对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10月25日之间在创新券系统内提交申请的创新券予以兑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兑现申请材料
1.三门县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2.技术服务合同或交易合同(原件);
3.付款材料(凭证、发票、银行回单);
4.服务结果材料(检测报告、审计报告、培训的请提供培训涉及的全部材料包括课件、签到册等)。
书面材料按上述顺序编制目录和页码后装订成册(复印件须写上“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签署经办人、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表格请盖骑缝章)。
二、兑现要求
1.相关费用支出时间应在创新券有效期内;
2.申请单位要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于提供虚假材料套取创新券资金的单位,注销其科技创新券,追回其通过不合理手段获取的补助资金,三年内不再给予各级科技经费支持;
3.需将申请材料中第2~4的原件扫描件完整上传至浙江省科技创新云服务平台(http://www.zjsti.gov.cn/)。
三、其他事项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9年10月25日下午5:00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一份送至县行政中心1421办公室。
联系人电话:0576-83337336。
附件:三门县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三门县科学技术局
2019年10月9日
附件:
三门县科技创新券兑付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申请人名称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台州市 > 三门县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sanmenxian/20210629/348842.html 推荐文章热门文章常见问题站点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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