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9年3月13日至4月30日,台州市审计局对我县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重点对“一卡通”到户惠农补贴管理、产业扶贫、集体经济薄弱村消除、农村文化礼堂建设等相关政策执行、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我县于2019年6月28日收到台州市审计局送达的《三门县扶贫专项审计报告》(台审农报﹝2019﹞12号)。该报告指出我县存在的共4大类15个方面问题,并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我县按照台州市审计局要求,明确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审计整改取得实效。现将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如下。对本次审计发现的涉及人员追责问题,已由县纪委《关于5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例的通报》(三纪〔2019〕85号)予以通报。
一、关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对象、补贴面积等规定不明确”的问题
县农业农村局和县财政局8月5日出台《关于印发三门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三农〔2019〕116号),明确补贴对象、补贴依据、资金发放程序,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明确农户、村级集体、乡镇(街道)、县级部门的工作职责及主体责任,确保规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二、关于“未按规定的条件选聘公益林护林员”的问题
针对在任村两委主要干部(包括村监会主任)担任护林员并领取护林员工资问题,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月底已解聘相关人员10人,追回领取的58300元护林员工资;针对65周岁以上担任公益林护林员并领取护林员工资问题,3月底已解聘65周岁以上的护林员13人。8月按规定条件对空缺的护林员岗位重新进行了选聘。
三、关于“未落实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相关政策”的问题
我县已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出台《开展低保家庭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和新生儿营养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三民〔2019〕83号),对0-8岁低保家庭儿童在享受低保政策基础上按照不低于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20%建立低保家庭基本生活费补贴制度,2019年补贴标准为245元每月;对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1周岁内儿童再按每月30标准给付新生儿营养补贴。
四、关于“703名低保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缴费补贴”的问题
县社保中心对703名低保人员缴费情况进行了核实,对符合个人缴纳政府补贴政策的599名低保人员,已于5月8日在5月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待遇发放时,退还从低保核定时间起本人缴费部分,退还总额18.27万元。并在系统中对人员身份进行标识,调整人员状态,在今后缴费中按低保状态享受政府补贴。
五、关于“部分农村低保家庭学生未享受教育方面政策资助”的问题
县教育局与民政、扶贫等部门完善了数据共享机制,通过对全县学前教育学生名单、义务教育学生名单、普通高中学生名单、职业高中学生名单进行大数据比对,将比对结果中应助人员名单反馈到各所在学校,进一步核实补助对象。同时,及时将相关补助资金下拨各学校。8月份,所有资助对象的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六、关于“违规发放补贴”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