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2019年12月25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19〕16号)(以下简称《意见》),现将《意见》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巩固全省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有效解决划定不实、违法违规占用等问题,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意见》。
二、主要依据
《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
三、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