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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三门县2020年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资金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0年第二批省农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农〔2020〕13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专项第二批任务清单的通知》(浙农技发〔2020〕18号)、《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农渔发〔2019〕12号)、《浙江省渔业健康养殖示范创建实施方案》(浙农渔发〔2019〕10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现代农业产业转型升级可持续发展,支持我县渔业养殖养殖示范创建,我局于2020年安排三门县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总资金128万元,用于开展循环水养殖、尾水整治以及新型养殖模式应用,现将项目申报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循环水养殖、尾水整治以及新型养殖模式应用建设。
二、申报条件
项目要符合《三门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年-2030年)》。水面、土地租赁或承包合同剩余期限不少于 3年。涉及浅海、滩涂项目要提供海域使用权证。
三、申报对象
符合条件的渔业事业和产业发展相关的企事业单位、经济合作组织和个人,包括从事水产养殖的企业、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养殖大户、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等,管理规范,具有较强的引领示范作用。
四、补助标准
按照项目核定的预算投资额进行补助或配套,财政资金补助比例原则上不超过50%。
五、申报材料及程序
(一)项目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