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三农〔2020〕260号 签发人:周衍平
三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中共三门县委、三门县人民政府:
2020年,我局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努力实现农业农村部门日常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日常化,促进农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行政许可、政府信息公开、农资市场监管、普法宣传、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相关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局领导高度重视依法行政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年初,结合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制定了《三门县农业农村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目标,保证了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有序开展坚持依法行政基本准则,切实将法治手段贯彻于生态立农、科技兴农、质量强农、多措富农、改革活农各项工作、各个环节之中,做到依法监管、依法扶持、依法指导、依法服务,努力实现农业部门日常工作法治化、法治工作日常化。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2020年度三门县农业农村局“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对农药、肥料、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产品质量安全、种子、农业机械维修和维修配件经营等共14项抽查事项进行了“双随机”抽查,共抽查70户次,全部完成了检查并将结果加以公示,抽查事项覆盖率100%。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完善
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行政合同的制定和监督管理。我局严格贯彻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政府合同的备案审查制度,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对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文件制定后也通过“中国三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订立政府合同时,也由局扶贫开发科(政策规划与法规科)或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进行备案。2020年截止目前月份,共审核规范性文件10个,审核行政合同36份。
(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重大事项实行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保证行政决策合法、科学、民主。凡涉及公共利益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广泛听取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二是完善行政决策风险评估机制。凡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都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评估事项主要包括:行政决策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是否符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是否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是否为绝大多数群众接受,出台的时机是否成熟,配套措施是否完善,所涉及资金是否到位,以及是否影响社会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三是严格行政决策后评价和责任追究。对重大决策要跟踪执行情况,组织有关专家和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价,及时发现问题,纠正或停止决策执行,严格执行决策责任追究制度。
(五)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我局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及执法辅助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程序、救济渠道、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并进行动态调整,行政执法人员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规定,严格执行“亮证执法”制度,出示或者佩戴执法证件,公示执法身份,行政处罚结果也已经在网上进行公开,上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依法行政)工作总结也按要求予以在网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