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广大城乡居民:
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医疗需求做出的一项重要举措,事关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根据台州市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县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精神,现将我县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情况告知如下:
一、参保对象:
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三门户籍的居民;2.非三门户籍,未参加户籍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基本医疗保险,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各类中小学、幼儿园等就读的学生;3.与本县户籍居民有婚姻关系的居民;4.经民宗部门确认的宗教从业人员;5. 持有浙江省居住证的新居民及其子女。
二、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520元。
三、缴费时间:2020年11月1日至2020年12月20日。
四、缴费方式:以银行批扣为主,支付宝、微信、自助机、银行柜面缴纳为辅,办事服务大厅兜底。
五、保障期限:2021年1月1日零时至12月31日二十四时止。
六、办理流程:
1、续保人员:按规定在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内存入足额的保费。
2、新参保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到村(社区)签订银行代扣代缴协议,办理参保登记;完成后携带相关证件就近办理社会保障卡,制卡完成后按规定在本人社会保障卡对应的银行账户存入足额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