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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曙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

朗读

2021年2月2日在海曙区

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朱  波

 

各位代表: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提请大会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极不平凡。一年来,面对极其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特别是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上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宁波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围绕在宁波当好建设“重要窗口”模范生的进程中争当排头兵的使命担当,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深入推进“争先创优”“六争攻坚”行动,持续开展“三大主题年”活动,全区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社会发展和谐稳定,民生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顺利推进。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201亿元,同比增长2%,“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3%;实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5.8亿元,同比增长3%,“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5.9%。

(一)“两手两战”保障有力

一是疫情防控慎终如始。面对新冠疫情,全区上下坚持“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智控”,全市首创公安、卫健合署溯源模式,机场、铁路、客运中心等交通枢纽管理全面加强,以“海曙控”确保“宁波控”。坚持“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入境人员全过程闭环管理严格落实,快速应急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精准落实秋冬季和冬春季疫情防控任务,切实巩固防控成果。二是稳企安企有力有效。高效协同推进复工复产,出台应对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的十九条意见和金融、用工、社保等10方面纾困惠企政策,建成运行全市首个惠企政策“一网通”平台。大力实施“五减”共克时艰行动,减税降费34.65亿元,拨付“两直”资金8.69亿元。争取到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抗疫特别国债等资金31.98亿元。

(二)发展质量持续提升

一是数字经济快速发展。启动全市首个“5G+工业互联网”试点项目,智能成型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入选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浙江蓝卓supOS工业操作系统入选工信部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名单、系全市唯一。建成5G站点1329个,所有镇(乡)、街道均实现5G基站布局,5G基站覆盖密度全市第一。二是制造业和建筑业积极转型。雅戈尔成为全市首家本土千亿级企业,博洋家纺、太平鸟入选国家级纺织行业工业设计中心,新增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4家、国家级绿色工厂(产品)2家。建筑业总产值位居全市前列,11项工程获省“钱江杯”优质工程奖。三是现代服务业提质增效。宁波国际消费城市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海曙印象城等综合体开业,获评省级夜间经济试点城市,成为省数字生活新服务样板区创建试点。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29.6%,位居全市前列,“平行线”网络货运和“小创云”灵活用工列入市级试点单位。“凤凰行动”圆满收官,旷世智源香港上市,华缘新材料报深交所。总部经济加速集聚,温州商会大厦等3个总部项目进展顺利,新增区域性总部7家、功能性总部13家。四是现代农业稳步发展。获评省粮食生产先进区,全年粮食播种面积16.82万亩,总产量1.61亿斤,全区生猪存栏1.4万头、出栏1.6万头。“三区六园”加快建设,获评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鄞江创成省级特色农业强镇,新增省、市农业龙头企业2家。

(三)改革创新成效明显

一是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实施人才和创新“栽树工程”,谋划建设“一核一带多节点”创新空间。深入开展“初创、高新、领军”计划,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达247家,新增省级产业创新服务综合体1家,规上企业研发费用同比增长17%。宁波工业互联网研究院等5家产业技术研究院累计新建创新平台24个、孵化科技企业23家。积极推动“百创汇海计划”,宁波“人才之家”建成运营,新增各类人才3.92万人,“3315系列计划”入选数连续3年全市第一,11人入选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计划,新增特优以上人才46人。二是重点改革纵深推进。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推动改革向公共服务领域延伸。落实“一阶段一件事”服务理念,全面实施投资项目100%阶段审批,探索实施模拟审批。“亩均论英雄”“标准地+承诺制”改革持续深化,新增出让“标准地”14宗、共计31.17公顷,月湖金汇小镇入选省级特色小镇“亩均效益”领跑者名单。村级工业园区改造提升强势推进,24个项目有序开展,总面积1986.59亩,古林镇藕池村未来智慧工业园等3个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试点加快实施。三是对外合作成效明显。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与上海长宁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在产业发展、人才科技、公共服务等领域开展深入交流合作。招商引资成效显著,实际利用外资完成率位居全市第一,德勤宁波分公司、海康威视、银河水滴等一批优质项目落户。全力做好稳外贸工作,创建全省首个区县(市)数字外贸平台,跨境电商创业创新中心正式启动,宁化通获评省级成长型外贸综合服务平台,跨境电商“9610”出口业务正式开通。坚决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东西部扶贫协作、山海协作、对口支援工作持续深化。

(四)城乡建设加快推进

一是重大项目进展良好。全区155个重大项目推进整体顺利,全年开工40个项目,完工34个项目,6个前期项目提前开工,市级重点工程完成率位居全市前列,完成投资约280亿元。52个产业项目加快推进,光通信产品生产基地等10个项目竣工投用。三市等47个地块启动征收,完成征迁62.5万平方米。强化用地保障,全年完成土地出让32宗1596亩,消化批而未供土地4179亩,盘活存量土地1539亩,实现低效用地再开发1542亩。二是基础设施加快完善。国省道路况综合评价全市第一,环城南路西延、联丰路西延等续建工程加快建设,轨道交通4号线和庙洪路等7条道路建成通车,完成“四好农村公路”建设85.2公里。姚江堤防加固、奉化江堤防整治农村段等重大水利工程顺利完成,获评省海绵城市建设示范区。望春变、集星变建成投运。三是城乡统筹积极推进。临空经济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机场四期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东航战略合作项目进展顺利。五江口等重点区块加快开发,永寿等历史文化街区改造提升有序推进,宁波中医药特色街区完成规划方案编制。钱东小区等32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全面完成,老旧小区电梯加装总数全市第一。美丽镇村积极打造,完成旧村改造新村建设36.8万平方米,集士港、龙观获评首批美丽城镇省级创建样板,建成美丽乡村示范镇1个、风景线1条和美丽乡村示范村4个。四是人居环境持续改善。高标准、常态化推进文明城市创建,月湖成为“清可见底”的标杆,建成天一广场等4个全市首批“席地而坐”城市客厅示范区域,联丰等5家市场获评省级放心农贸市场。成功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持续打好蓝天保卫、治水提升、治土清废三大战役,建成区重污染企业关停搬迁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污水零直排区”创建不断深化,获评省垃圾分类工作优秀区。

(五)民生福祉持续改善

一是社会事业加快发展。优质教育不断扩容,全国“未来学校”实验区建设深入推进,获评省人工智能教育实验区、系全市唯一,雅戈尔实验学校等3所校(园)建成投用,海曙中心小学获评全国文明校园,区青少年宫获评全国文明单位。两大紧密型医联体有效建立,加速推进宁波普济医院、海曙区中医医院迁建等项目,上海中医药大学名中医工作室落户,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健全。文旅体事业积极发展,创成省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宁波府城隍庙重新对外开放,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馆投用,加快创建省4A级景区城,浙江春秋国际旅行社落户,“一带一路”国际跑酷大师赛等品牌赛事成功举办。二是民生保障不断夯实。强化就业优先,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0290人。户籍人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9.4%,困难群众医疗保险覆盖率达100%。统筹做好困境儿童、残障人士等群体差异化救助,全省唯一一个区县(市)入选全国社会救助改革创新试点。省康养体系建设试点加快推进,20个示范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成投用。保障性安居工程加快推进,新增公租房保障家庭1768户。

(六)治理能力不断提升

一是整体智治体系加快构建。融合为民为企服务资源,81890服务能级加快提升,一站式整体智治服务体系逐步构建。上线运行海曙区整体智治81890服务平台,整合全区首问热线提升政务服务能力,拓展企业服务、人才服务功能,建立闭环流转体系,组建整体智治服务体系改革专家智库。数字政府建设扎实推进,数字化协同办公系统迭代升级,荣获全国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创新奖”。二是基层治理扎实推进。实施社会治理“激活行动”,获评省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成功荣膺“全国百强”称号。村社换届全面完成,5个村入选第三批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社区管理体制改革有序推进,探索社区“一委一居+区域公共服务中心+小区自治站”新模式。三是平安海曙建设成效明显。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扫黑除恶等工作绩效位居全市前列。启动实施第二轮安全生产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均下降25%。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获评省食品安全区。基层治理四平台建设不断深化,区、镇(乡)街道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实现全覆盖,成功创建省无信访积案区、省“无欠薪”示范区,获评省首批一星平安金鼎。

2020年,虽然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较为平稳,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诸多不确定性,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基础尚不稳固;产业转型升级还不够快,大项目大平台支撑相对不足;科技创新能力有待提升,全面深化改革有待进一步增强;城乡统筹长效机制还需健全完善,基础设施整体性、系统性仍不够强,优质公共服务供给尚需扩面延伸;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还不够高,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影响安全和稳定的因素仍然较多。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1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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