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因旧城区改建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规定,本人民政府决定对丁家地块(A片区)项目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实施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范围为:东至奉化江,南至雅源北路,西至南塘河,北至杭甬高速。具体门牌地址:丁家街71-105号,大河头路46弄1-11号,大河头路48弄1-9号,大河头路50弄1-15号,大河头路75弄,大河头路96弄(上述门牌地址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住宅房屋;以上门牌均包括支号,个别门牌如有遗漏,以用地范围示意图中的用地红线为准)。征收房屋总建筑面积约39000平方米(不含未经登记建筑),征收总户数635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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