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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区人劳公〔2008〕120号
关于在全区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级各单位:
根据省、市在公务员中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文件精神,为加快我区机关普及普通话的步伐,进一步提高公务员普通话水平,促进全社会普通话的普及与应用,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中开展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并实行普通话等级证书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考核目的与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明确规定:“普通话是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语言,掌握并使用一定水平的普通话是公务员一项基本的条件和职业素质。”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自觉使用普通话,是机关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标志,有利于促进对外交流与合作,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培训考核对象及要求
培训考核对象为196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公务员(普通话已达到三级甲等以上水平者,可不参加此次培训考核,但需提供证书)。其他人员暂不作考核的硬性要求,但鼓励参加培训考核,提高普通话水平。
按规定必须参加普通话培训考核的公务员,通过培训考核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通话“三级甲等”以上水平。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是公务员法定培训项目,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参加公务员法定培训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培训考核工作在2008年10月底基本结束。
三、组织管理和实施办法
区委组织部负责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的协调工作,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测试的组织工作,区教育局负责普通话等级的测试工作。
培训教材统一使用省人事厅、省语委共同编写的《浙江省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手册》,实施考核中要做到统一考核试题、统一考核程序、统一颁发普通话等级证书。
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计划在8月、9月、10月分三期落实,各单位视情况安排公务员分别参加上述三期的培训,并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分别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具体培训、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全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收费核定每人95元,其中培训教材收费按区物价部门核定的30元/人由所在单位统一交区人劳局,考核费65元/人由考核人员所在单位统一交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请各单位在2008年8月5日前将本单位分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
四、其它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结合实际,统筹安排,采取切实措施和灵活多样的方法,努力提高公务员的普通话水平,要把学习、推广、使用普通话作为加强公务员能力建设、提高公务员队伍素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
2、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面广量大的工作。为使我区公务员尽快达到普通话等级要求,希望各单位在认真做好普通话培训测试宣传组织工作的同时,妥善安排本单位公务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时间。培训、测试的有关具体事宜,请及时与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联系人:严梅仙,联系电活:3838728。
附件:衢江区公务员普通话培训考核计划表(见PDF文件)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组织部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二OO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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