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司[2009]12号
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月报制度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樟潭直属所:
为了及时准确地掌握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情况,更好地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中的积极作用,
增强人民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提高人民调解的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建立人民调解工作月报制度。请司法所按此通知,认真组织实施,并于每月25日前将当月人民调解纠纷情况如实上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附件:
衢江区司法局
主题词:人民调解 工作月报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