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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退〔2008〕144号
关于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退休人员
“两项待遇”情况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全面做好离退休干部工作”以及党和国家有关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切实从政治上、生活上关心退休干部职工,促进我区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工作进一步制度化、正常化。根据衢州市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检查的通知》(衢市人劳薪〔2008〕233号文件)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意见》(区委办发〔2008〕8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开展落实退休人员“两项待遇”情况的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政治待遇
1、建立健全退休干部学习制度。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退休干部职工传达、学习、阅读重要文件,确保退休干部职工及时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大事,并给每位退休干部职工赠订一份报纸。
2、建立健全重要情况通报制度。每半年举行一次情况通报会,向退休干部职工通报我区和本单位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重要工作情况。在召开党代会、人代会和有关重要工作会议时,应有退休干部代表参加或列席。
3、建立健全退休干部走访慰问制度。除了坚持重大节日(老人节、春节)走访慰问退休干部职工外,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还应坚持对退休干部职工患病住院,家庭发生重大困难及逝世伤亡时进行走访。通过面对面的工作,把党的温暖送给老同志,同时,加强思想沟通,及时了解和掌握老同志们的思想脉搏,以便及时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防止和减少不稳定事件的发生。
4、加强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管理。根据中组发〔2006〕12号文件精神,建立退休干部党支部或党小组,加强对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教育和管理,充分发挥退休干部职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退休干部职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5、组织退休干部职工就地就近参观农业生产和城市建设新成就,使老同志们开阔眼界,增长知识,了解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可喜变化,认清形势,更加支持改革,支持单位工作。
6、创造条件,加强退休干部活动场所的建设和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阵地作用,丰富老同志精神娱乐生活,强化老同志思想文化教育,帮助老同志形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生活待遇
1、切实贯彻落实退休干部职工生活待遇。
2、切实保障退休干部职工退休费足额按时发放。
3、切实保障退休干部职工医药费按衢江区政办发〔2002〕84号文件有关规定及时报销。
二、检查方法
检查采取以单位自查的方法为主(教育、卫生、农业、交通等部门也可以采取互查),10月20日前完成单位自查或系统互查,10月下旬迎接区、市检查组的抽查。
三、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自查落实退休人员“两项待遇”工作中,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高度,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边查、边改,切实帮助退休人员解决在医药费报销、生活困难等方面的实际问题,使老同志们能安度晚年。
2、各单位自查情况(附表1-2)及总结,请于10月20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离退休科(退管办),联系电话:3838706。
附表:
1、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两项待遇”落实情况自查表
2、衢江区机关事业单位退管组织网络调查表(以上附件见PDF文件或WORD文档)
二OO八年九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