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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区音像制品经营单位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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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文件

 

衢江文广新〔2010〕50号

 

关于开展全区音像制品经营单位
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文化站:
    根据《音像制品管理条例》以及《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的规定,为落实衢市文广发[2010]28号文件精神,决定开展全区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10年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指导思想
  按照高举旗帜、围绕中心、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转变职能,优化服务,强化管理目标。通过审核登记换证逐级落实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音像市场的监督管理职责;努力营造包括音像制品在内的出版物大市场,提高音像市场的集约化程度;掌握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和音像市场发展的基本情况。
  通过审核登记换证工作努力实现音像市场的优胜劣汰,对严重违规、不符合资质条件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坚决不予登记换证。
  二、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范围
  参加2010年审核登记换证的单位为全区领取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
  三、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时间
  2010年审核登记换证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开始,到2010年9月底结束。
    四、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组织实施
  各文化站负责辖区内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填报的换证材料初审、核实工作。
  新换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版),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为悬挂式,副本为折叠式。许可证有效期限自发证之日起到2015年12月(以后年度核验不通过者,许可证注销)。
  五、审核登记换证工作需报送的材料
  参加2010年审核登记换证的单位需报送以下材料:
  (一)《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10年审核登记表》(见附件1,由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填报)。
  (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自查报告。主要包括:执行国家有关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规规章情况,开展经营活动的基本条件,经营情况及经营业绩,奖励和受处罚情况,组织及参加培训的情况,对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在音像制品市场建设与管理方面的建议等。
  (三)《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的原件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审核登记换证主要核验内容
  (一)生产经营场所是否符合规定。音像制品零售和出租单位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组织机构和人员是否符合规定。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在近10年内未担任过被吊销许可证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三)有无违反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
  七、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条件
  (一)准予通过审核登记并换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版)。
  对符合《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无违反音像制品市场管理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且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审核登记换证材料的单位,准予通过审核登记,予以换发新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版),该单位取得继续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的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须暂缓通过审核登记,暂不换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版)。
  1、经核验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应予处罚的。
  2、正在限期停业整顿期间的。
  3、其他特殊情况无法换证的。
  暂缓审核登记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应认真进行整改,待问题得到解决后,写出申请,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审批。暂缓期满,按本通知规定重新办理审核登记换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通过审核登记,不换发《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2009年版)。
  1、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后拒不整改或者没有明显整改效果的。
  2、已经不具备《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不予通过审核登记的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不得继续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原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于2010年12月底作废。
  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申报审核登记材料,不得继续从事音像制品经营活动,原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于2010年12月底作废。
 3、自动停止经营音像制品的单位,收回原文化行政部门核发的《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
正副本,并填写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八、审核登记换证工作的程序
  凡参加审核登记换证的音像制品零售、出租单位,应按要求认真进行自查,写出自查报告,填写《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10年审核登记表》,并于2010年9月底前将有关材料报送到区文广局新闻出版科。联系人:兰建华,联系电话:0570-3838762,衢江网:673201。
    附件1、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出租单位2010年审核登记表
    附件2、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一○年八月十日

 

 


主题词:音像制品 许可证 换证 通知
  抄报: 市文广新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鲍秀英副书记、汪群部长、柳忠副区长。
  衢江区文广新局办公室          2010年8月10日印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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