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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党组文件
衢江司党组[2010]6号
关于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机关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区委办转发《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区委办发[2010]77号)和市司法局《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市司党[2010]25号),结合实际,现就我局深入开展“拉高标杆追赶跨越科学发展争当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
本次活动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为重点,按照构建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新格局的要求,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和“诚信服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激励司法行政系统党组织争当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先锋,激励广大党员争做心系群众、服务发展的先锋,为推动司法行政事业健康有序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衢江高起点、跨越式、可持续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2、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促进法律服务队伍党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党组织和党员践行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党群干群鱼水关系进一步密切,法律服务行业和谐稳定发展的局面进一步巩固,服务理念、服务功能、服务能力、服务水平、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到2012年,在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培育一批支部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先进党组织;培育一批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的优秀共产党员。
二、活动内容与载体
(一)开展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围绕建设“公正诚信、团结和谐、锐意进取”党组织的总体要求,以提高公信力、竞争力、凝聚力、执行力为目标,开展“诚信服务先锋”争创活动。
1、实施“凝聚力提升行动”。按照“先易后难、分类指导、有序推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扩大党在新社会组织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工作机制建设。在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探索完善“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与工作机制,确保党建工作职责明确,形成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齐抓共管、分工抓落实的工作运行机制。在党建工作覆盖面方面,要加大规范化建设工作力度,对同一个法律服务机构内有正式党员3名(含三名)以上的要建立党支部,对少于3名党员的,要与其他法律服务机构党员合并建立联合党支部,对一个行政区域内法律服务队伍党员不足3名的,要将该些党员的组织关系挂靠在区司法局党组织里,确保法律服务队伍每个党员都编入党支部,正常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没有党员的法律服务机构,区司法局要通过政治联络员的形式,抓好党建及政治思想工作。在法律服务机构工作的执业人员、辅助人员,都要将党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机构党支部。区司法局要积极配合市局与市各法律服务行业协会联合开展党组织规范化建设活动。
2、实施“竞争力提升行动”。通过“内培外引”等多种方式,为新社会组织培养引进急需的技术管理人才,特别是政治觉悟高、业务能力强的高层次人才。以法律服务机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为重点,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服务型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引导班子成员把精力更多地投入到服务科学发展、热心为民奉献上来;实施不合格班子成员调整制度,对业绩完成差、服务态度差、群众反映强烈的班子成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调整;开展“三培养”活动,通过“党员人才工程”建设,努力把服务业绩突出的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培养成党员、优秀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党组织带头人。以加强法律服务行业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学习教育培训活动。通过举办党支部书记、骨干党员法律服务工作者、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形式,深入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各项方针政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守法等教育培训,不断增强法律服务队伍党员及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政治和业务素质。区司法局要指导各法律服务机构党支部制定创学习型组织计划,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落实工作措施。通过学习周、全民学习日,组织党员开展知识讲座、培训及竞赛活动,确保法律服务人员进一步提升素质,增强法律服务机构的竞争力。
3、实施“公信力提升行动”。结合法律服务行业组织开展的“先锋岗”、“示范岗”创建等活动,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法律服务机构、争做学习型法律工作者”和“诚信服务先锋”活动。进一步健全“党员示范岗”制度,不断提升法律服务的公信力。结合“百名优秀人物”评选活动,在受表彰的优秀、最具影响力人物中评党建工作先进,并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结合“三服务”活动,组织党员开展义务法律服务活动以及“志愿者服务”、“爱心助学”、“慈善捐款”等扶贫帮困公益活动,增强法律服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社会美誉度。
(二)农村、社区、企业党建工作
要结合文明村结对、帮扶结对、“六个一联系”及“三个一百”等活动,利用法律顾问、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农村工作指导员等职能、职责,积极配合主管部门开展农村、社区、非公有制企业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活动。
三、活动阶段
1、学习动员阶段,时间:
2、实施阶段,时间:
3、总结表彰阶段。根据区委区政府和市局统一部署,在今年7月前和2011年7月前评选推荐一批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诚信服务先锋。明年下半年,组织开展总结验收活动,认真总结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适时召开大会进行总结与表彰。
四、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加强领导,区司法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崔贤耀同志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木泉和副局长胡娟霞同志为副组长,宋土木、王建新、郑建英、陈爱兰、郑红霞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全区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活动。领导小组在政工科设办公室,负责活动日常工作事务。各单位要将本次活动纳入重要工作议程,落实工作责任与工作措施,确保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2、加强宣传,扎实推进。要结合工作实际,按照本实施意见抓好学习宣传,营造活动氛围,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面动员部署。在活动中要创新活动载体,搭建工作平台,要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指导、以点带面、有序推进、全面覆盖的工作方针,围绕建党90周年和党的十八大,按照新社会党建工作新要求,全力、扎实推进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全面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抓住本次活动的契机,加强规范化建设工作,按照守信念、讲奉献、重品行的要求,努力把服务科学发展、工作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选拔进党支部班子,选配好支部书记。
3、制定措施,加强保障。各单位、支部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制定工作措施,细化、量化工作内容、工作责任,明确分工,加强监督,落实责任,切实做到实施方案科学、工作机制完善、思路目标对路、活动重点突出、保障措施有力、先进人物与典型经验层出不穷、活动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