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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文件
衢区人劳就〔2009〕7号
关于开展走访慰问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
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帮助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创业,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和就业的良好氛围,努力解决春节期间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使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促进社会和谐,经研究,决定在春节前开展走访慰问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走访慰问对象的申报
1、申报条件:家庭中未有人员就业而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村低保劳动力家庭;因有子女上学和家庭中有人患病等原因致使生活特别困难的低保劳动力家庭;农村低保劳动力家庭中通过自身努力或政府帮助实现就业或创业中的典型,其他需走访慰问的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等; 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走访慰问对象的申报要避免与民政、残联等部门和各级政府其它走访慰问重复。
2、申报程序: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要对农村低保就业
困难家庭进行一次全面摸底,在此基础上向区就业局报初步名单,并填报《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慰问申报表》,经区就业局审核报区人劳局确定。
3、申报人数:各乡镇(街道)按有劳动力需就业援助低保家庭户数的5%-10%申报。
二、走访慰问时间安排
1、2009年1月8—13日 乡镇(街道)对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向区就业局报初步名单,并填报《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慰问申报表》。
2、2009年1月14-15日 区就业局汇总及人劳局审核确定。
3、2009年1月16—24日 区人劳局领导走访慰问、区就业局领导和有关人员走访慰问、各乡镇(街道)领导和有关人员走访慰问。
三、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走访慰问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活动,是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帮助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创业的重要举措。通过在春节前对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开展走访慰问,充分体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营造人人关心和帮助农村低保就业困难人员生活和就业的良好氛围,努力解决春节期间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的基本生活,促使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过上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促进社会和谐。
2、强化责任,按时完成。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为此项活动的责任单位,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员为责任人。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员要对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进行全面摸底,按要求实事求是申报,并上门走访慰问,乡镇(街道)劳动保障员要对此负责。该项工作时间紧,各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中心要抓紧组织实施,务必于本月13日之前完成申报工作,在春节前完成走访慰问工作,并填报《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基本情况登记表》。
附件:1、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慰问申报表
2、农村低保就业困难家庭走访慰问活动基本情况登记表(见PDF文件或WORD文档)
二〇〇九年一月八日
主题词:慰问 农村低保 就业困难家庭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市人劳局、市就业局,赵建新副区长、张建新副主任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09年1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