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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文件
衢州市衢江区财政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
衢区人劳险〔2010〕72号
关于印发《衢州市衢江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直各部门、各单位、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衢州市衢江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衢州区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衢州区衢江区财政局
衢州区衢江区卫生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衢州市衢江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关心企业退休人员的身体健康,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健康水平,根据《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 卫生厅 关于做好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浙劳社医[2007]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参加衢江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退休人员等相关人员实行两年一次的健康体检,为做好2009-2010年度体检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成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协调小组
为了顺利完成衢江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成立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工作协调小组,由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分管领导担任协调小组成员,企业退休人员健康体检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协作配合
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整个体检工作的组织实施,确定健康体检标准和定点医疗机构;区财政局负责体检费用的保障工作;区卫生局负责做好健康体检的业务指导,抓好健康体检质量控制;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负责做好动员宣传、人数统计、资格核实、费用发放等工作;各承担健康体检工作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健康体检工作要求,高度负责,落实医务人员和设备的调配,保证体检质量,做好健康档案,及时汇总和上报健康体检工作情况。
三、体检对象、项目
(一)体检对象
截止2009年12月31日,参加衢州衢江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职)手续的企业退休(职)人员,已改制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
(二)体检项目:
体检项目包括物理体检(内科、外科、眼科及妇科),血常规,尿常规,肝胆脾胰B超,心电图,胸部透视,乙肝表抗、肝功能(ALT、AST、胆红素),血脂四项,空腹血糖和肾功能三项。
四、经费安排和结算
企业退休(职)人员体检费标准确定为100元/人,经费由区财政全额承担并及时预拔给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由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在2010年6月底前发放到每位符合体检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发放卡内。企业退休(职)人员凭医保IC卡及身份证到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医院核实身份和体检资格后,按规定项目体检并收取100元/人的体检费(不得另行收取挂号费)。
五、体检定点医院
在体检项目统一的基础上,根据医院自愿、综合服务实力等因素,确定6家医院承担体检工作:衢州市人民医院、衢州市中医院、浙江衢化医院、衢州第三医院(城区门诊部)、柯城区人民医院、衢江区人民医院。退休(职)人员只能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如有多次体检或有超出统一规定项目的检查费用,由退休(职)人员按物价收费标准自行支付费用。
六、体检工作安排
2009-2010年度企业退休(职)人员的体检工作从2010年5月15日开始,2010年7月15日结束,逾期不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安排补检。
七、体检工作规范和要求
(一)由于企业退休人员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各承担健康体检的定点医院要抽调思想作风好、工作认真负责、业务技术熟练的医务人员参与体检工作,对体检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科学设计体检项目操作流程,有条件的要开辟专门通道,减少退休人员往来次数。要设置明显的体检标志,设立公布预约、咨询专线电话、专门导医和预约登记人员,安排提供专用休息室和免费点心茶水,尽量做到与日常门诊分离,尽最大努力提供人性化服务,保证体检质量及工作的有序进行。
(二)各体检定点医院要根据实际承担能力,严格控制日体检数,不得降低体检标准或自行减少体检项目。
(三)各体检定点医院要认真做好健康体检的后勤保障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健康体检的来信来访、投诉、纠纷等。
(四)及时反馈健康体检结论,原则上健康体检结论于体检结束后一个月内反馈受检者,新发现的疑似重大疾病务必当天沟通,督促受检者进一步复查,以明确诊断。
(五)健全健康档案制度、实行慢性病管理。凡参加健康体检者都必须建立健康档案,健康档案分文本类、电子类,要建立索引目录,文本类与电子类信息要始终保持一致。内容记录要真实、准确,并保持动态与连续。对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精神病等重点人群提供定期随访服务,实行动态管理。
(六)按时上报健康体检统计报表,及时完成健康体检总结。
主题词:医疗保险 企退人员 体检 通知
抄送:市人劳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局、区委、区政府、区人大、区政协。
衢州市衢江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0年 5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