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朗读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医疗机构:
为及时有效调处医患纠纷,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及《衢州市衢江区贯彻〈浙江省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办法〉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衢州市衢江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衢州市衢江区医调会)。
衢州市衢江区医调会是调解医患纠纷的群众性组织,在衢州市衢江区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工作,经费由区财政保障,日常工作由区司法局和卫生局负责指导管理。
医调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社会公德开展医疗纠纷调解工作。医调会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接受医患双方的申请,对医疗纠纷进行调解;及时发现医患纠纷隐患,向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反馈情况,提出防范意见和建议;接受当事人法律、医疗方面知识的咨询等。聘请法律专家、医学专家和调解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专职(兼职)调解员。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区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专家库,为调解工作提供咨询或参与疑难纠纷调解。
区医调会内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案件统一受理、登记造册、档案管理、行政财务等日常工作。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衢州市衢江区卫生局
二O一O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