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2009年至2010年横路乡农民普法“万千”工程
工作计划
各行政村:
为切实增强农民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性,根据衢江法治办[2009]3号《衢江区关于开展农民普法“万千”工程的实施意见》文件要求,结合横路乡“五五”普法工作计划安排,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开展农民普法“万千”工程法律知识培训。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的“加强农村法制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自觉性”的目标要求。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农村公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培养一批有文化、懂科技、会经营、守法纪的新型农民。
二、培训目标和对象
1、目标:通过实施农民普法“万千”工程法律知识培训活动,力争用两年的时间,到2010年底,在全乡培养50名法律明白人,500名懂法议事人,培养和造就一批掌握法律常识,了解司法程序,具有法律意识的农民普法骨干力量,从而带动广大农民群众学法、用法、守法,提高农村社会的法治化水平。
2、对象: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社会留守人群。
三、培训内容
结合农村工作实际,这次培训的主要内容为《宪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农业法》、《森林法》、《水利法》、《土管法》、《物权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和“民主法治村”相关内容。
四、培训形式和时间安排
1、培训形式:采用分级分期分层次集中培训的形式进行。
2、培训时间:农民普法“万千”工程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是一项普法教育惠民工程,计划分两阶段完成。第一阶段是做好“法律明白人、懂法议事人”培训对象遴选、建档工作。第二阶段是定期开展各类学习培训活动。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切实加强这项工作领导,乡党委决定成立领导小组,由乡党委书记周迅任组长,乡长庄雪梅、副书记蓝洪水任副组长,宋凯华、吴云峰、黄友苏、王成梁为成员,下设办公室由蓝洪水任主任,郑冬苟、林瑞、舒小宏、俞耀祥为成员,具体负责普法“万千”工程的组织领导实施,同时各村也相应成立实施小组,由村党支部书记为组长,村民主任为副组长,具体负责本村参加普法教育对象的确定上报、组织对象培训、通过上下联动,切实抓好落实。各村要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村普法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充分认识到实施农民普法"万千"工程对推动基层群众学法、培养新农民、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意义,要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并兼顾村民的具体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突出重点,讲求方法。要针对农村两委干部、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人员、广大青少年和留守人群等重点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采取不同的教育方式,在农村培养和造就一批法律骨干力量。
3、多措并举,注重实效。法律培训工作要讲求实效,力戒形式主义,要通过在每个村建一所农民法制学校,一个法制宣传栏,分发一本农民法律知识读本,配备法制宣传员等举措,扎实开展农民普法“万千”工程,确保农村普法工作取得实效。
各村要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培训工作的要求,落实人员、资料,制定出2009年至2010年农民普法“万千”工程的工作计划,并于2009年6月30日前将培训计划上报到乡法治办。
2009年6月15日
主题词:农民普法 万千工程 实施意见
抄送:区政法委、区法制办、区司法局。
横路乡党政综合办 2009年6月15日印发
横路乡农民普法"万千"工程培训任务表
村名
法律明白人
懂法议事人
联系电话
横路村
5
毛家村
5
胡家村
5
下池街村
5
清水村
5
范家村
4
童何村
5
黄岩堰村
5
贺邵溪村
3
西方章村
3
西陇口村
5
宋塘尹村
3
方家基村
3
合计
5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