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在全区开展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机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努力营造关心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等7家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市青少年中开展“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通知》(衢依法治市办〔2011〕11号)文件精神,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区司法局、区法治办决定在全区开展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的开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普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青少年法治文化,引导青少年主动广泛参与、互动交流的法制教育活动,不断提高我区青少年的法律意识、法律素质和思想道德水平。
二、参加对象
全区青少年
三、活动内容
“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以系列活动形式开展,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一)开展学法心得体会征信竞赛活动。青少年学生通过学习《法律连连看——中小学生“六五”普法读本》,给家人写一封“德与法”的感悟信,畅谈学法感受,增强法律意识。
(二)开展校园法制歌曲传唱竞赛活动。以歌咏活动为载体,动员全区各中小学校唱响校园法制歌曲,以法律为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倡导遵纪守法的社会风尚。全区各中小学开展人人唱法制歌曲活动,并从中选拔10—15名竞赛学生参加全区竞赛活动。
(三)开展校园法制栏目剧创作竞赛活动。活动以“身边事身边人”为对象,由学校组织学生自创自编自演法制栏目剧。参赛作品报送区法治办,由区法治办筛选后报市活动组委会。优秀作品由区活动组委会派专业摄制人员到现场录制并在电视台和相关网站上播出。
(四)开展巡回法制宣传宣讲员竞赛活动。在全区遴选出10名青少年法制宣传宣讲员,为特殊青少年和留守儿童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并从中择优推荐参加“衢州市第一届十佳青少年法制宣讲员”评选活动。
(五)开展第一届全区青少年“法在心中”法制宣传主题活动。具体安排:
1、活动时间及地点:12月2日上午9:00开始,时间半天,莲花镇莲花小学;
2、参加对象:区委宣传部、司法局、教育局等部门领导;
3、活动内容与分工:
(1)表彰全区2006-2010年优秀法制副校长;
(2)法制副校长宣讲;
(3)学生代表畅谈学法感受;
(4)赠送青少年法律书籍。
四、活动要求
(一)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活动开展,要认真组织,周密安排,通力合作,加大宣传,积极支持参与青少年学生法制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力争学生人人参与该项活动。
(二)区教育局、区法治办要加强与有关单位和学校的沟通联系,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本次活动的组织实施情况将纳入“六五” 普法考核内容,对活动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学校给予表彰。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请及时报送区法治办和区教育局。
联系人:琚立新、金 昱
联系电话:3838052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宣传部
衢州市衢江区教育局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委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