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防止腐败工作力度,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风险防范能力,根据区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区委办发[2011]104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积极防范为核心,以强化管理为手段,按照“科学评估、超前预防、改革创新、等级管理、务求实效”的原则,逐步建立廉政风险防范和权力运行监控长效机制。紧紧围绕机关后勤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和财务管理等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通过评估岗位职责风险、明确权力运行流程、查找廉政风险点、制定防控措施,切实加强对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最大限度地控制、减少党员干部在执行公务或日常生活中诱发不廉洁问题的可能性,全面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的标准化、规范化,真正从源头上有效遏制和减少腐败行为的发生,为全面落实“持续突破、创先争优”总要求、推进我区机关后勤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内容和范围
廉政风险是指党员干部在行使公共权力中发生腐败行为的可能性,主要包括思想道德风险、岗位职责风险、业务流程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和外部环境风险等。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就是要围绕规范公共权力运行,紧密结合实际,全面排查岗位职责、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可能引发廉政风险的问题,通过评估风险等级、梳理权力清单、规范权力运行、加强风险预警、强化考核追究等手段,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等措施,形成以岗位为点、程序为线、制度为面的覆盖各级机关、所有岗位的防范管理工作。
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对象为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
三、方法和步骤
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在2010年查找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的基础上,全面部署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确保今年年底前实现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全覆盖。具体步骤是:
(一)深化排查廉政风险(2011年9月底前)。根据新的要求,按照个人、内设机构和单位三个层面,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全面梳理权力清单,进一步组织查找廉政风险点,确定廉政风险等级,加强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管理。
1、梳理权力清单。对照“三定”方案,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和岗位权力事项自下而上进行清理规范,逐项审核确定权力事项的类别、行使依据、责任主体。在此基础上,完成岗位职权目录、制度目录和业务流程目录的编制(见附件2、3、4),以及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绘制,并报区纪委党风室备案,以进一步优化权力运行程序和固化工作流程,做到“程序法定、流程简便”。
2、查找廉政风险。结合工作实际,在全面理清内部职权、梳理权力清单的基础上,发动广大党员干部逐一排查廉政风险点。一是查找个人岗位风险。按照全员参与的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等情况,通过自己找、群众提、互相查、领导点、组织评、集体定等多种形式,认真分析并查找出每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二是查找内设机构风险。针对局机关内部人、财、物管理等重要岗位,组织科室对照职责定位等情况,分别查找出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及其表现形式。三是查找单位风险。结合本局职能和行业特点,认真查找“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3、分类定级公示。在查找风险点后,按照风险发生的机率大小或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评估廉政风险。廉政风险可分为三级:涉及“三重一大”的事项、涉及人财物管理等权力较大、有自由裁量权的岗位,以及各内设机构和岗位存在的共性问题为一级风险。涉及不直接拥有人财物的支配权,但可借助工作中的权力和机会谋取私利的岗位为二级风险。涉及没有人财物等权力、工作内容较公开透明的岗位为三级风险。廉政风险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一级廉政风险由局党组书记方渭泉、局长吕长青负责,二级廉政风险由副局长余忠贤、吴锡倍负责,三级廉政风险由科室负责人直接管理和负责。《个人岗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5)、《内设机构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6)和《单位廉政风险点自查及防控承诺表》(附件7)统一在局党务公开栏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建立信息档案。对梳理出来的职权,按照风险发生机率和风险等级进行分类登记、汇总,并填报《衢江区廉政风险信息登记表》(附件8),送区纪委党风室统一备案。同时,对查找到的廉政风险要加强综合分析和研判,连同平时掌握的信访举报、考核检查等相关信息,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库。
(二)制定完善防控措施(2011年10月中旬)。针对查找出的廉政风险点情况,分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三个方面,制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防范措施,对廉政风险防控的整个过程进行系统管理。
1、做好前期预防。在前期界定风险的基础上,针对党员干部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做好廉政风险的前期预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和监督制约机制的有效性。一是建立风险管控档案。结合贯彻《浙江省党员领导干部防止利益冲突暂行办法》,建立《公职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局领导班子成员统一交区纪委备案,其他人员交局办公室备案,实行一人一档,定期更新,以发现新的风险点,加强管控。二是健全完善管控机制。从容易滋生腐败、产生利益冲突的领域入手,完善廉政教育、廉政承诺、谈心谈话、民主决策、办事公开、内部管理等制度;进一步健全工程建设、资源配置、行政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等关键领域防范机制。三是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定期组织开展廉政行为规范教育、廉政风险防控教育和法纪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廉洁意识、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四是大力推进党务政务公开。对办事流程、权力依据、办事结果、人事任免、财政管理、勤政廉政等事项通过各类形式及时公开,保障党员干部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五是加大分权制约力度。凡权力相对集中、风险较高的重大事项决策权、选人用人权等,必须按照法律规定和实际需要科学、合理地分解到各个岗位和环节,使相互之间既制约监督又衔接协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逐步探索建立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基建工程、物资采购、项目审批等制度。
2、加强中期监控。充分利用舆论监督资源,对党员干部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3、落实后期处置。针对中期监控发现的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及时发出警示提醒,采取督导、提醒、纠错、诫勉谈话、轮岗换岗等方式予以处置,化解廉政风险;对发现制度不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要责成整改;对整改不力,造成后果的,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强廉政风险动态管理。逐步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机制,防止问题扩大化、严重化,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考核(2011年10月底前)。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作为评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控、社会评价等方式,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考核修正。根据考核评估情况,总结推广经验,纠正存在问题,对工作开展好的科室或个人,予以表彰;对不负责任、工作开展不认真的,给予批评,限期整改;对失教、失察、失管或违规违纪者,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全局干部职工要充分认识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的重要性,积极参加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科学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积极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构建工作。
(二)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为加强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成立局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附件1),负责全局廉政风险点防范机制建设的组织领导、协调及具体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查找廉政风险、制定和落实防控措施以及抓好自身和管辖范围内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确保预防腐败各项要求具体落实到每一个岗位和每一科室。科室负责人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抓好各个工作步骤的落实,对各项制度进行梳理和完善,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开展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不走过场。
(三)突出重点,落实措施。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要结合实际情况,突出抓好局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突出关键岗位和重点人员,着重对“权、钱、人、物”等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客观准确地查找出存在或潜在的廉政风险,制定有效防控措施,推动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扎实开展。
(四)加强考核,务求实效。局推进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将廉政风险排查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
主题词:廉政建设 防范管理 实施方案
抄报:区委办、区府办,区纪委(监察局)。
衢州市衢江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2011年9月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