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区司法局关于在全区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
“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主题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律师事务所、各法律服务所、局机关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促进民营企业大发展大提升的部署,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发展中有关法律问题,并结合区委开展的“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决定在全区法律服务队伍中开展“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主题活动,现就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意义
民营企业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体力量,在扩大就业、推动经济增长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推动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不仅是一个现实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民生问题,更是一个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的政治问题。当前,我区民营经济总体发展形势良好,但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和企业发展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帮扶企业成为当前政府面临的问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服务民营经济助推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认真履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社会责任,通过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帮助民营企业破解发展难题、应对债务危机、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转型发展、创新发展、开放发展、和谐发展,促进我区民营经济大发展大提升。
二、积极发挥法律服务在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中的职能作用
(一)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按照事前防范、事中控制和事后补救各阶段的不同要求,帮助中小企业构建涉及重大投资决策、重要经营活动、重大资产处置等方面的法律风险控制体系和预警机制,增强企业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充分发挥企业法律顾问在参与重大经营管理决策方面的参谋助手作用,加强企业在合同管理、资产重组、诉讼仲裁等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的法律风险管理,避免和减少企业损失。
(二)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和谐环境。发挥企业调委会在维护企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用人民调解形式解决企业内部矛盾纠纷,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促进企业平稳发展。发挥“联防联调”机制,指导企业调委会与周边乡镇、街道或村调委会建立纠纷联调、重大事件通报等工作机制,使企业和乡镇、街道调解工作有机结合,共同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达到企业内部与外部的共同和谐稳定。
(三)培养企业法治文化氛围。发挥法律服务工作者的法制宣传、法律引导功能,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工作,塑造企业诚信形象。对企业主和企业职工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依法管理和依法从业的意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加强企业法治建设,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指导企业建立科学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企业依法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开展依法治企工作,推动民营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健康成长。
(四)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支撑。指导企业在法律的框架内积极拓宽发展渠道,帮助解决“融资难、投资难、创新难、盈利难”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为企业大发展大提升提供法律支撑。
三、全面开展“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系列专项行动
(一)开展“企业大走访”专项行动。组织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及全体司法行政干部开展“企业大走访”活动,深入本地的中小企业和微小企业,宣传扶持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了解企业的发展状况,听取企业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和职工的呼声,掌握企业的法律服务需求,有针对性地制定法律服务方案,研发法律服务新产品,牵手中小企业共同解决发展中的困难。
(二)搭建“民营企业法律问题交流平台”。组建“衢江区律师扶持企业服务团”,针对走访中发现的法律风险方面共性问题,提出整顿意见,对疑难问题进行“专家会诊”,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法,提高企业防范风险的能力。
(三)开展“民营企业法律体检大回访”专项行动。组织律师对2011年实施的“民营企业法律体检”活动进行大回访,为企业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法律风险评估和法律支持服务,针对“法律意见书”,对企业防范法律风险情况进行复查,帮助企业及时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完善有关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
(四)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建设。按“一企一顾问”要求,继续巩固原有法律服务单位与企业建立的法律顾问关系,组织和发动律师等法律工作者积极主动为所担任的顾问单位做好法律服务工作,不断深化常年法律顾问关系;积极鼓励和支持法律服务单位拓展新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对没有法律顾问的企业,通过积极主动赢得企业的信任,逐步建立起合作双赢的常年法律服务关系,力争在全区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建立法律顾问制度。组织引导法律服务队伍主动出击,通过向企业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和“法律服务咨询函”,及时掌握企业的经营状况,协助企业建立风险预警防控长效机制,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投资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
(五)开展“企业矛盾纠纷化解”专项行动。结合“进村入企”大走访活动,全面排查企业矛盾纠纷情况,引导律师和法律服务人员依法调解,提高调处成功率,努力实现“纠纷不出厂,矛盾不上交”,切实为企业排忧解难,帮助企业轻装上阵。
四、实施步骤
“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主题活动初定实施半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2年1月-2月)。根据活动的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实施意见。进行广泛深入的思想发动和部署,充分调动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主题活动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2年3月—5月)。按照活动要求,主动对接区委、区政府“进企业解难题”活动,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全面抓好落实工作。在活动过程中认真查找差距,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工作制度,努力为企业解决一些实际问题。
(三)总结表彰阶段(2012年6月)。认真总结分析我区本次主题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推广活动中创造和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的长效机制。对活动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以等不起的紧迫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慢不得的危机感,主动参与、积极推进、细化分工,落实各项具体工作,成立“法律服务助推民营经济发展”活动领导小组。局长方建华同志任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胡娟霞、徐木泉同志任副组长,郑红霞、朱月霞、项琦等同志为成员。
(二)强化责任落实。工作小组要转变作风、强化服务,细化活动内容和任务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活动工作小组要全面掌握活动的推进和落实情况,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汇总、上报和反馈等工作。
(三)落实保障措施。司法局、法律服务单位应当凝聚力量,落实主题活动的保障措施,在人员、时间、经费各个方面予以倾斜。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部门的领导、财政和相关部门的支持,在经费和业务工作开展上提供支持。
(四)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活动中创造的好经验和好做法,充分调动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予以宣传和表彰。
衢州市衢江区司法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