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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司法局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各科(室)、律师事务所: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新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不断深化新社会“双强争先”活动,扎实推进法律服务单位基层党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根据上级有关新社会党建全覆盖工作要求,现制定区司法局新社会党建全覆盖工作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省委十二届十次、市委五届十四次和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为目标,充分发挥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员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影响力,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群众基础,为法治衢江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目标任务
围绕“立足衢州标准,走在全区前列”的目标,全面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确保在2012年5月底前,实现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党组织、党的工作、创先争优、信息化建设等“五个全覆盖”,力争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工作走在全区前列。
(一)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体系全覆盖。建立局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担任组长。规范阵地建设,确保办公有场所、有设备。落实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专项经费。
(二)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具体标准是实现“二必建”:①有党员的新社会组织都要采取多种方式建立党组织;②有3名以上党员的新社会组织全部单独建立党组织。
(三)推进新社会组织党的工作全覆盖。具体标准是实现“六个专”:即党建工作有专人负责,党员活动有专门场所,党建工作有专项制度,党员服务有专门载体,党建活动有专用经费,党建宣传有专门橱窗。
(四)推进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全覆盖。具体标准是新社会组织党建强、诚信强“六个好”(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发展业绩好、诚信服务好、群众反映好)的发展要求,在广大党员中开展“五个一”活动,即“亮明一个党员身份、展示一个先锋岗位、恪守一句创争诺言、提出一个合理化建议、做好一件惠民实事”。确保创先争优取得实效。
三、方法步骤
局新社会组织党建全覆盖推进工作从2011年12月初开始到2012年5月底前结束,为期6个月。具体分为五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2月)
建立组织。司法局成立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徐木泉任组长,宋土木任副组长,郑建英、朱月霞、项琦为成员,负责对全覆盖工作的领导。局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发挥指导作用,做好相关的指导、督查和宣传工作。
(二)集中摸底阶段(2011年12月)
摸清底子。在巩固前一阶段专项行动成果的基础上,抽调力量,继续摸清新社会组织党组织及党的工作开展情况。切实做到“十个清”:即负责人身份清、律师事务所性质清、经营状况清、职工人数清、党员数量清、党员组织关系清、组织架构清、律师事务所隶属关系清、组建方向清、开展活动清。局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将分别建立数据库和台账,由律管科专人动态管理。
(三)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月—3月)
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对没有建立独立党支部也未加入联合党支部的五正律师事务所进行调研,在了解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决定,将其并入律师联合党支部,具体事宜由新社会工作领导小组和律师联合党支部负责。
(四)规范提升阶段(2012年3月-4月)
1、规范职能定位。规范党组织作用发挥。明确党组织政治核心定位,着力将党的政治优势转化为新社会组织科学发展优势。借助党组织动员组织、凝心聚力、思想政治、集聚人才优势,营造和谐的新组织氛围,塑造先进的新社会组织文化,促进新社会组织发展壮大。
2、规范阵地建设。规范党员活动室建设。按照“十个有”标准加强党员活动室建设,做到有牌匾、办公设施、活动场所、电教设备、工作制度、档案资料、党旗、伟人画像、党务公开栏、公章,为党员活动、教育培训、办公议事、文体娱乐提供平台。
3、规范队伍建设。规范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建好新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选配机制,注重从党性强、懂经营、会管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党员中重点选好配强党组织负责人。
4、规范制度建设。规范党组织制度建设。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党务公开、党建工作目标管理、党员联系职工等制度,加强党员管理和服务。
5、培育新社会党建典型。东昊律师事务所一向注重党建工作,近年来,党支部在规范化建设、律师队伍素质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实现十七年律师违纪零投诉。目前,该所执业律师十四人,其中党员八人,预备党员一人,多次被评为“衢州市级文明(优秀)律师事务所”,浙江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工作模范所”等称号,为了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通过对东昊律师事务所重点培育、引领示范,树立典型,及时发现、总结其工作中涌现出的各类先进典型,打造特色品牌“双强”示范律师事务所。以先进带动后进,以示范带动全面,深化各律师事务所的创先争优活动。
(五)总结提高阶段(2012年5月)
1、总结经验。总结、推广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提炼试点工作的特色、亮点,努力形成具有特色的新社会组织创先争优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扩大活动成果。同时,通过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座谈会等载体,围绕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研讨,大力推进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理论创新。
2、统筹谋划,完善提高。要统筹结合,科学安排,把全覆盖工作与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十次、市委五届十四次和区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与完成“十二五”开局之年的各项工作任务,与2012年工作思路相结合。要通过理论研讨、座谈、论坛等活动,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完善新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标准体系。
衢江区司法局党组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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