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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文件
衢江民〔2011〕74号
关于开展清剿火患和安全生产工作实施意见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
为了认真贯彻省、市开展的“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会后立即召开了党组会,认真学习贯彻,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清剿火患、安全生产”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认清当前“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形势,增强危机感、紧迫感和责任感。现结合我区民政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高度重视“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市会议的要求,扎实开展民政“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把抓好 “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建设和谐衢江的首要任务来抓,成
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剿火患、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民政“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乡镇(街道、办事处)敬老院的“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乡镇(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要负起领导责任,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员和敬老院院长要切实履行起职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二、加强培训,提高认识
加强对乡镇(街道、办事处)敬老院服务对象的安全知识的教育并及时组织一次“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培训,切实提高服务对象“清剿火患、安全生产”防范意识,杜绝事故的发生。同时,加强值班,确保信息畅通,一旦有事故发生,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严格按照报灾程序上报,事故发生1小时之内必须向区民政局报告。
三、突出重点,整治到位
(一)认真开展全区敬老院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始终把防火工作放在重要地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条例,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组织敬老院认真学习《消防法》,做好消防预案等有关工作。做好消防设施维护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对不合格的灭火器立即进行更换,并重新合理配置灭火器。加强火源管理,厨房与居住区要有防火隔离带,杜绝老人使用火熜、电热毯、热得快等容易引起火灾用具。对电器线路设施经常保养,检查配电系统和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工作性能,确保设备完好工作。二是加强全区敬老院食品卫生督查工作。食堂必须保持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等有害生物及其滋生条件,并应有相应的消毒、洗涤、通风、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的设施;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采购人员采购食品时,必须确定经营者有效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不得向无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的经营者订购食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三是加强其他方面安全工作。做好防盗工作,确保敬老院财产安全;严格老人外出请销假制度,确保人身安全等。
(二)认真督查在建敬老院的安全生产。严格同施工单位签定敬老院安全生产责任书。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电、塔吊和施工电梯、施工机械及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停工整顿,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三)开展全区散居五保户、低保对象危房排查工作。为确保全区散居五保户、低保对象住房的安全,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民政办要对乡(镇)敬老院和散居五保供养老人、低保对象住房认真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严肃纪律,追究责任
要求各乡镇(街道)按照上述要求开展一次“清剿火患、安全生产”的大检查,12月20日之前,形成书面材料上报区民政局社会科。对“清剿火患、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排查不到位,产生严重后果的,并按照情节轻重,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作相应处理。
二○一一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民政 安全生产 实施 意见
抄送:市民政局,区委办、区府办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