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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衢江老工委办〔2011〕5号
衢江区老龄办2011年工作总结和2012年工作思路
2011年工作总结
2011年,衢江区老龄工作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关心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全市老龄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区委、区政府“创先争优、持续突破”的目标要求,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的目标任务。
1、困难老人白内障患者重见光明
为帮助困难老人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积极向省老年基金会争取“为困难老人送光明”行动项目,及时、认真地组织开展困难老人白内障患者的调查、报名和初检工作。并于6月下旬由省老年基金会委托浙二医院眼科中心在区人民医院为63位困难老人实施了白内障免费复明手术,手术成功率100%。
2、组织开展《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调研
根据省、市老龄办《关于开展<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组织各乡镇(街道、办事处)采取召开座谈会和调查问卷等形式开展《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实施情况的调研,在此基础上完成了《衢江区关于贯彻实施〈老年法〉和省〈实施办法〉情况的调查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市老龄办。
3、部署开展“夕阳红五星”评选活动
根据市老龄委《关于开展第二届衢州市“夕阳红五星”评选活动的通知》(衢市老〔2011〕1号)文件精神,结合衢江实际,下发了《关于开展第二届衢江区“夕阳红五星”评选活动的通知》,并按照要求广泛开展了推荐评选活动,经逐级推荐、评选,我区共有八名同志被衢州市老龄委评为第二届衢州市“夕阳红五星”。
4、老年教育事业得到进一步发展
为发展老年教育事业,区老龄办积极争取省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项目,在原有26个老年电大资助点的基础上,今年又争取到4个资助点,争取项目资金8万元。同时,为丰富敬老院老人的生活,在20所敬老院完善了老年电大教学工作,老年电大教学点(班)从2006年的7个增加到了50个,学员从原来210人增加到1489人,教学点的教学工作也得到了进一步加强。
5、扶持老龄事业发展力度加大
全年共争取省老龄办、省老年基金会项目补助经费40.6万元,其中欠发达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补助经费15万元,老年电大教学点补助经费8万元,基层老年人协会场所建设补助经费5万元,困难老人白内障手术12.6万元(直拨医院)。有效地促进了我区老龄事业的发展。
6、“敬老月”活动丰富多彩
根据民政部和省、市的统一部署,及时研究制定了“敬老月”活动方案。在“敬老月”活动期间,各乡镇(街道)、区级机关事业单位以召开座谈会、庆祝会、走访慰问等形式庆祝浙江省第24个老人节。
(1)大力开展“敬老月”活动的宣传。区政府及乡镇(街道)所在地全部悬挂“敬老月”活动宣传横幅;区广播电视台开辟了“敬老月”专题;对本区敬老爱老助老的典型事例进行了连续报道;区新闻中心对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及衢州市第二届“夕阳红五星”代表等典型进行专题采访,并在《今日衢江》整版刊出,营造了“敬老月”的浓厚氛围。
(2)区四套班子主要领导走访慰问百岁老人。共走访慰问百岁老人26人,分布在全区16个乡镇(街道)的25个村,发放慰问金1.3万元。
3)开展“孝文化”宣讲。衢江一小等学校以省老龄办印发的“孝文化宣传图片”为载体,在全校学生中开展了“孝文化”宣讲,将图片中的11个孝的故事一个班一个班的进行宣讲,从小培养他(她)们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
7、“3587工程”得到进一步深化
开展了“3587工程”“回头看”活动,进一步巩固了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创建成果。临江、霓虹、霞飞等三个社区的“3587工程”得到进一步深化,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建立了有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结合的服务队伍,并积极开展服务活动。特别是霓虹社区还印发了《霓虹社区居家养老便民服务联系卡》,定期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使部分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得到居家养老服务。
8、“银龄互助”活动得到推进
今年10月26日,区老龄办下发了《关于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衢江老工委办〔2011〕3号),并于12月9日召开全区乡镇老龄委主任会议,全面部署“银龄互助”活动,目前,已有30个老年人协会开展此项活动,占老年人协会的11%。
9、老年人优待证办理及时高效
为加快《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的办理速度,坚持一个月寄办一次,确保老年人及时领到证件。全年共审核办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2187份,其中60—69岁的757份;70岁以上的1430份。
2012年工作思路
2012年,区老龄办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老龄办的工作部署,紧贴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民政工作大局,围绕为老服务体系建设,抓好各项老龄工作的落实,力促我区追赶型跨越式可持续发展。
加强老年人协会组织建设,进一步夯实老龄事业发展基础
村级老年人协会是最基层的老年人自治组织,也是发展老龄事业的基础。抓好老年人协会建设,对促进老龄事业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因此,要加强老年人协会建设的指导,会同乡镇(街道)老龄委对尚未建立老年人协会的村和需要调整补充的村进行及时指导和督促,帮助其完善组织机构,建立健全协会章程,努力促进老年人协会的规范化建设。
充分发挥老年人协会作用,把“银龄互助”活动作为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抓手
根据区老龄办《关于开展“银龄互助”活动的实施意见》(衢江老工委办〔2011〕3号)文件要求,加大推进力度,动员和指导试点村开展扎扎实实的结对帮扶活动,并努力使其成为发展农村老龄服务的有效补充和创新老年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
加强老年设施建设,不断丰富老年人文化生活
在完成欠发达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的基础上,积极争取省老龄办扶持乡镇老年活动中心建设项目,帮助1-2个乡镇完成老年活动中心建设。二是推进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室)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农村社区建设的契机,将村级老年活动中心(室)建设有机结合,不断提高活动中心(室)的规范化水平。争取“二星级”以上老年活动中心(室)达到40个以上。三是继续争取老年电大教学点资助项目,并加强教学点(班)的规划化建设,努力推进老年电大教育向城乡社区服务中心延伸。
强化为老服务观念,努力为老年人办实事
一是积极争取省老年基金会为患白内障的贫困老人实施免费复明手术项目,争取实施复明手术50人以上。二是加强与卫生部门的协调沟通,继续开展为老年人免费体检活动。三是加强与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法律救助站建设,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四及时为老年人办理《浙江省老年人优待证》。
5、深化社区“3587”工程,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以霓虹社区为重点,不断深化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着力完善社区生活照料网络,不断强化健康服务、家政服务、维修服务、餐饮服务、精神慰藉服务及代购、代送等服务内容,帮助经济困难、日常生活难以自理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残疾老人解决居家养老的困难。
认真抓好第25个老人节庆祝活动
一是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孝文化”的宣传活动,进一步弘扬中华民族尊老敬老助老的传统美德。二是会同区老年书画研究会等单位举办一期老年书画展,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三是及时制定并落实“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走访慰问方案,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他们心中。
二○一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老龄工作 总结 思路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市老龄办,赵建新、毛胜田同志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1年12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