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民政
第4期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区民政局2013年3月份完成主要工作
和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一、3月份完成主要工作
1.“三走进”活动取得阶段性成效。制定了“三走进”活动工作方案,明确干部分工,走进村企、走进项目、走进矛盾,结合民政工作特点,重点做好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根据“一挂四联”工作机制,每个干部联系一个乡镇(街道),深入到村,走村入户指导乡镇(街道)开展专项调研,全面了解掌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现状和需求。
2.扎实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筹备工作。指导督查云溪、峡川两所敬老院改造提升工程。云溪乡敬老院项目已完成土地划拨前评估,峡川敬老院项目正在设计图纸。根据省市下达的任务,开展了城乡社区居家养老照料中心规划选点工作,并进行实地踏看,落实到村,确定到点,确保任务顺利完成。
3.优抚安置工作顺利开展。分类落实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启动2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10处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进行全面摸底检查,及时开展修缮。完成2名申请补评残和调整残疾等级资料的上报工作。对17名申请享受生活补助的铀业开采人员进行身份确认的公示。启动优抚信息系统部省联网工程。
4.继续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一是2011年度30个省特扶项目已完成报账27个。新增的莲花镇华垅村未启动。二是做好2012年度省特扶农村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实施指导工作,18个建设项目基本完工9个,已报账2个,已开工建设3个,尚有6个未开工。
5.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建设工作。一是做好临江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前期工作,目前发改立项已完成,现正在办理规划选址意见书、用地意见书、环评意见书和可行性报告。二是落实浮石街道设立城市社区的各项工作。完成设立城市社区的情况汇报,并遵照区政府领导指示,做好下步工作安排,完成城乡社区领导小组协调会相关资料准备等前期筹备工作。三是调整城乡社区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6.平稳应对婚姻登记小高峰。3月份共办理结婚登记370对,其中补办结婚登记84对;离婚登记83对,补发结婚证147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495人。由于新“国五条”细则的发布,我区居民与其他地区居民一样,掀起了商品房买卖热,婚姻登记处出现婚姻登记业务小高峰,其中补办结婚登记、补发结婚证,办理离婚和无婚姻登记记录等数量都出现大幅度增长。本月度补办结婚登记比正常月份增加200%以上,补发结婚证比正常月份增加126%以上,离婚登记比正常月份增加38%,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比正常月份增加100%以上。
7.其他各项民政工作有序进行。一是落实“两保户”电费免费政策。贯彻落实《关于我省居民阶梯电价“两保户”免费用电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全区有两保户7115户享受每月免费用电15度政策。二是启动第三轮区域界线联检工作。2013年是第三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的第一年,由我局牵头联检的任务有两条县级界线,分别是柯城—衢江线和衢江—江山线。制定联检方案,起草了相关文件。三是根据民政部全国清明节工作视频会议及省市的有关要求,下发了《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切实加强清明节期间群众扫墓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四是办理收养登记2对。
二、4月份重点工作安排
1.贯彻落实卢子跃副省长在我区调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有关指示精神。深入推进我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莲花、杜泽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启动峡川、云溪敬老院改造提升工作。做好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科室:社救科
2.抓好临江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前期工作。贯彻落实区领导要求,按照建成“全市第一、全省领先”社区办公服务中心的标准,加强业务指导,与区国土、规划等部门加强工作衔接,尽快启动项目建设。
责任领导:朱小闽
责任科室:社会事务科
3.抓好殡葬宣传月活动开展。抓住清明节有利时机,开展“殡葬宣传月”活动,制定清明祭祀高峰工作应急预案,协调工商部门做好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推进殡葬管理。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科室:殡葬管理所
4.抓好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活动。继续深入开展“三走进”的活动,结合民政自身实际,重点开展帮困救助专项行动调研活动,全面了解掌握困难群体、特殊群体的现状和需求。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科室:社救科
5.抓好零散烈士墓修缮工作开展。落实修缮资金,及时开展2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和8处散葬烈士墓抢救保护工作。
责任领导:朱小闽
责任科室:优抚安置科
6.抓好低保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继续开展云溪乡低保规范化建设村试点工作,做好第二季度城乡低保审批、发放和第二季度重度残疾人基本生活补助金审核、发放工作。
责任领导:徐义华
责任科室:社救科
7.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坚持招商引资工作不放松,广泛捕捉招商信息,做好已在洽谈的农业招商项目帮扶,尽快帮助项目落实选址。
责任领导:郑国华
责任科室:各科室
签发:黄良诚 编校:郑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