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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文件
衢江森消指〔2013〕1号
关于做好春节元宵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来临,上坟烧纸、燃放爆竹等祭祀行为及旅游踏青等活动也将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贯彻全区“除火患,保平安”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王建满副省长关于努力实现“三个不发生”的批示,现就做好“春节”“元宵”两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切实加强领导,全面落实责任。各乡镇、办事处要对当前及今冬明春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一次再动员、再部署、再落实,制订和完善春节、元宵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建立责任人联系制度,把森林防火任务具体到片到组,把野外火源管理的责任落实到人。要因地制宜地开展群防群治,联防联治,全面落实护林员的管护责任,督促森林经营主体看好自己的山、管好自己的林、防好自己的火。
二、认真开展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在春节前要组织力量对前一阶段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和遗留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尤其是森林旅游景区、山中寺庙、公墓等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大排查,及时清理枯枝落叶,消除火险隐患;对老人、小孩及智残人员等重点人群要落实专人监护,严加防范,切实消除人为火灾隐患。
三、严格火源管控,严防违法用火。严格控制野外生产性用火和工程建设用火,及时制止和查处未经许可的违法用火,从源头上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在高火险天气,火灾多发易发地及生态公益林、森林公园、山中寺院、坟山墓区等重点区域,要落实专职人员加大巡查密度,实行严防死守,严禁一切上坟烧纸、烧草、烧荒、炼山等农事用火活动。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春节前,各乡镇、办事处要充分借助广播、短信平台等公众媒体,结合标语、横幅、板报、宣传车等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一次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营造节日期间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在重点林区、进入林区的主要路口和以森林景观为主体的风景旅游区,要设置醒目的森林防火警示标牌,加强对入山人员的防火宣传。同时,要组织护林员在春节、元宵期间坚守岗位,加强巡查,及时提醒进山人群尤其是老人妇女,注意上坟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易引起山林火灾的行为。
五、做好应急保障,确保安全第一。各乡镇、办事处要及时检查扑火救灾物资储备情况,做好扑火机具调试维护,确保扑火机具、扑火装备能够随时正常使用。要进一步配强配齐应急扑火队伍,时刻保持临战状态,靠前布防。要按照“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要求,做到安全第一,杜绝扑救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六、严格值班制度,畅通火情信息。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安排情况熟、业务精、身体好的干部值班,严禁脱岗、漏岗、缺岗,确保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灾,值班人员要及时了解火情,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启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调集扑火队伍,做到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区森消办将在一月底组织一次森林消防督查。请各地于2月1日前将春节、元宵假日期间的森林消防值班表,通过公文交换系统报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区林业局袁敏清,662033)。
二○一三年一月十八日
主题词:森林消防 预防 扑救 通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季副区长、市森消办。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3年1月1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