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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绿化委员会文件
衢江区绿委〔2013〕3号
衢州市衢江区绿化委员会关于切实加强“三改一拆”绿化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
根据《关于认真贯彻夏宝龙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三改一拆”绿化工作的通知》(浙绿委〔2013〕10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区绿委决定在全区开展“三改一拆”绿化工作。现就做好全区“三改一拆”绿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深化认识。省委书记夏宝龙同志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三改一拆”中腾出的空地暂时没有项目的,要先种上树。“三改一拆”行动是建设美丽浙江的重要途径,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三改一拆”行动中,大力开展绿化建设,既是加快国土绿化的重要内容,又是推进区域环境治理、保障和巩固“三改一拆”行动成果的有效手段,也是一项优生态、惠民生、得民心的公益事业,对于优化国土空间利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有关单位要把绿化作为推进“三改一拆”行动的重要工作,以优化生态环境、提升生活品质为目标,通过拆违复绿、身边增绿,加快改善城乡环境,早日建成美丽衢江,实现群众安居乐业。
二、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改拆后的闲置用地,抓紧采取措施先行种树,首先绿化。要依据改拆对象不同特点,做到拆建衔接、科学利用。旧住宅区、城中村拆迁改造的,要留足绿化用地,实施配套绿化;实施综合整治的,要重点解决绿量少、面貌差的问题,通过见缝插绿和建设小公园、小游园、林荫带、小片林等,大幅增加绿化面积。旧厂区改造要突出规划建绿,明确林木绿地占厂区面积比例达25%以上的要求,大力建设森林厂区。违法建筑拆除后,要抓紧制定绿化方案,尽快组织实施;交通干线、水系河道两侧要按照“五边三化”行动要求和建设标准,绿化美化同步跟进。
三、科学设计,提高品位。各有关单位要坚持生态优先,造林与造景同步,以乔木树种为主,大力发展乡土树种、珍贵树种、彩色树种,体现特色。要坚持科学种树,造林与管理同步,尊重生态规律,选择全冠大苗造林,安排有利时节、合适树种、合理密度,精心种植,加强养护,做到种一棵、活一棵,植一片、绿一片。要抓好典型示范,打造绿化精品亮点。
四、明确职责,落实任务。各有关单位要按照“三改一拆”的总体部署,制定“三改一拆”与绿化相衔接的工作方案、总体目标,明确要求,落实举措,有序有力推进城乡绿化。要落实建设任务,根据职责分工和管理权限,把绿化任务全面落实到村、到点,列入年度考核目标,明确考核责任、投入政策和奖惩措施。要根据绿化标准和质量要求,严格把关,确保绿化成效。要把“三改一拆”绿化工作与森林城镇创建、平原绿化、美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注重统筹推进。区综合执法局、国土局要抓紧拿出三年“三改一拆”工作计划,数据收集时要提供用地类型及是否规划绿化的信息。原则上乡村所留空地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绿化;城区范围内由区住建局负责绿化;开发区范围内腾出的空地由区经济开发区负责绿化。各乡镇(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将“三改一拆”绿化计划任务表(见附件1)、宜绿空地的绿化方案一并于8月10日前报区绿委办公室。
五、强化领导,确保成效。要坚持“三改一拆”与绿化工作同步部署、同步落实、同步考核,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要把改造拆违与绿化建设作为有机整体,实行同步设计、招标、建设和验收,确保“三改一拆”工作实效。要发动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绿化,开展认种、认养、认建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生态自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弘扬生态文明理念,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有关乡镇林业站、部门中负责该项工作的科室要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当好参谋助手,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三改一拆”绿化实行进度季报制度,请各有关单位按要求及时报送区绿委办公室(联系人:衢州市衢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黄雪全,电话:0570-2831650),区绿委将适时组织“三改一拆”绿化督查,并按级上报。
衢州市衢江区绿化委员会
2013年7月31日
衢州市衢江区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