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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古道”情况调查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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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衢江林〔2013〕73号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开展“森林古道”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为加快森林休闲旅游产业发展,进一步发挥森林健身养生、野外体验等功能,根据省林业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森林古道”情况调查的通知》(浙林办便〔2013〕231号)精神,决定在全区开展“森林古道”基础情况调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森林古道”的基本条件

“森林古道”是指在山区原有或需要部分修复的古道,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底蕴、较丰富的森林景观及基本游憩设施,可供开展徒步、野外体验等活动的森林景观游憩线路。通过“森林古道”建设,跨区域贯穿或联接森林公园、古村落等森林旅游区,形成点、线、面结合,促进区域性森林休闲旅游开发。

二、调查内容要求

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森林古道”基础情况调查工作,及时完成以下内容的调查:

1、“森林古道”的名称、起讫地点(提倡跨县域、附区位图)、总长度及需修复长度、主要路面材质;

2、“森林古道”的概况及特点、自然景观和森林景观、途经森林旅游区、古村落情况介绍(提供电子版典型照片);

3、“森林古道”的历史渊源、人文典故及传说故事;

4、“森林古道”目前旅游开发情况、存在问题及开发建议。

三、材料上报要求

调查工作结束后,以乡镇为单位认真填写“森林古道”基本情况表(见附件),并于8月2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上报区林业局产业科,联系人:毛招鸿,电话:0570-2932913。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3年8月16日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3年8月16日印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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