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衢江区粮食系统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
各科室、局属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纪委全会及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统一部署,根据区纪委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现就2013年度粮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提出如下意见:
一、考核内容
1、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组织领导情况;
2、各单位与区局签订的《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中要求的乙方责任内容;
3、企业领导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
二、考核组织
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由局纪检组具体组织实施。
三、考核要求
各科室和企业在11月20日前对照《衢江区粮食系统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表》(见附件)完成自评考核,并将责任考核结果书面报局纪检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写出本人执行责任制和廉洁自律情况的述廉报告,一并报局纪检组。区局12月初组织考核组对各科室和企业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采取基础分(100分)加附加分的记分方法。具体分四个步骤进行:
1、听取单位负责人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汇报;
2、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谈话,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
3、开展民主评议、民主测评,对班子开展述廉评廉;
4、查阅有关资料、台帐和报表。
五、奖惩办法
1、考核得分不满80分和“第一责任人”年内受党纪、政纪处分的单位为不合格单位,其他为合格单位;
2、党风廉政建设不合格单位,取消年终各类评先进资格,党政一把手不得评为先进个人;
3、对企业班子成员个人的考核情况,存入干部廉政档案,作为评定实绩、任用的重要依据。
4、连续二年被定为不合格单位的,局党委将免去该单位“第一责任人”的职务。
附件:衢江区粮食系统201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标准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委员会
2013年5月13日
主题词:党风廉政 责任制 考核
抄送:市粮食局纪委,区纪委,童土善副区长。
衢州市衢江区粮食局办公室 2013年5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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