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关于印发《区文广局2013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办事处)文化站,全区文化经营单位:
现将《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三年七月一日
主题词: 文化 安全生产 排查 整治
抄报: 市文广新局,区委办、区人大办、区府办、区政协办、
区委宣传部,童炜鑫副书记、汪群部长、袁亚平副区长。
衢江区文广局办公室 2013年7月1日印发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13年安全生产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6月7日全国、省、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吸取吉林、湖北省襄阳市网吧失火教训,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行动,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浙政办明电[2013]120号)和《关于立即开展全区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衢江安办[2013]10)部署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高度重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意识
各公共文化场所经营者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重于泰山”的理念,把安全工作作为最基础最重要的工作来抓,认真汲取历年来各地的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同时,要充分认识到目前行业中安全工作的严峻形势,严格遵守消防部门有关规定,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要针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特点和薄弱环节,积极采取有力的安全保障措施,并制订本经营场所内相应的工作方案,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
二、突出重点,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坚持把安全稳定工作放在各项工作的首位,摆上重要日程。要立即采取措施,精心组织以防安全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大检查,特别是对重点部位和公众文化聚集场所,如大型群文活动、文保单位施工现场、网吧、电子动漫城等场所进行重点检查和防范,防止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同时,加强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与监督,严禁利用公共文化设施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一)各经营单位要对本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着重查看场所电线密集区域、安全疏散通道、应急指示灯、消防泵、消防栓及消防器材等,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禁止明火照明和吸烟并悬挂禁止吸烟标志;禁止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安装固定的封闭门窗栅栏;营业期间禁止封堵或者锁闭门窗、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得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三)各场所要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进一步健全落实卫生制度,做到卫生清洗消毒到位、通风设施运转良好。
(四)各场所要对员工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严格落实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特别是要加强值班制度的落实,定人定岗,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五)各场所要守法经营,不得在营业时间外营业。
(六)加强大型文化活动和电影放映安全。要明确活动主办者、承办者、场所管理者的安全责任,签订必要的安全协议;建立完备的安全预案,落实各项防火、防恐、防踩踏等制度措施;公共聚集区须有充足的值班力量,要合理配置安全保护设施设备,提高安全技术手段,对活动场地、设施设备、消防通道、疏散出口、应急照明等逐项进行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电影安全放映各项责任分解到人,农村电影放映工作要落实相关人员、交通、场地选择、放映用电等方面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即查即改,严禁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文化娱乐场所是公众聚集活动的重要场所,由于人员流量大,营业时间长,安全生产工作更显得尤为重要。区文化市场执法大队将严格按照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六查”工作要点,逐一进行细致的检查。凡在检查中发现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懈、秩序混乱、问题突出和安全隐患严重的场所或单位,一律列为整治重点。对于重点场所或单位,要会同公安、消防、工商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督促检查,直至安全问题解决、安全隐患消除;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坚决关闭;对无证无照文化经营场所,配合工商部门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对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严处重罚,直至吊销许可证,杜绝一切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