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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关于切实做好2013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省林业厅《关于下达2013年营林生产计划的通知》(浙林计〔2012〕101号)精神,结合我区近两年采伐迹地和火烧迹地的实际情况,现就做好2013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突出以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继续调整和优化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和林业产业化程度,全面完成2013年造林更新、油茶产业提升和“五边三化”等各项任务,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和投资环境,全面建设“森林衢江”。
二、目标任务
2013年度全区造林任务5000亩,其中人工造林3000亩、封山育林2000亩;迹地更新任务350亩,其中人工更新200亩、人工促进更新150亩;建设森林村庄15个,实施林相改造9000亩;中幼林抚育40000亩。具体分乡镇林业生产计划详见附件。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发展林业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环境生态化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生态立区”发展路子的基础性工作。绿化造林是林业建设的基础,各乡镇(办事处)要把绿化造林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林业主要工作来抓,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
2、狠抓落实,突出重点。今年我区营造林工作的重点是中央造林补贴项目、油茶产业提升项目、森林抚育项目和迹地更新。造林任务是实现林业“双增”目标的约束性指标,各乡镇要紧密结合“五边三化”、造林补贴、木本油料提升和森林村庄创建等对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人工造林和森林抚育,我们将积极申请中央造林补贴项目和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具体补助标准按上级文件执行。
3、创新机制,加强管理。中央造林直补、油茶产业发展提升项目是造林更新的主体,也是质量监督管理的重点。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搞好作业设计,推行专业队施工,加强苗木采购、林地清理、栽植和抚育等环节质量的跟踪监督,确保项目成效。高效林业基地要立足低效竹林、经济林改造,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推广高效经营、复合经营等先进技术,不断提高经营水平和经济效益。同时要加强迹地更新的监督管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迹地更新的长效机制和工作衔接制度。迹地更新按《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等规定执行。各乡镇(办事处)要积极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开发和建设。
4、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办事处)应及早制定宣传计划,采取各种形式,利用各种媒体,抓好今冬明春绿化造林宣传工作。对绿化造林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兴林富民典型要及时、广泛报道,对各地绿化造林好的做法、好的经验适时进行总结。各地要积极探索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大力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参与植树、共建林业的良好氛围。各乡镇(办事处)要全面准确掌握本地绿化造林动态,如实反映营造林工作的实际情况,按时向区林业局营林科报送绿化造林进度,具体上报时间另行通知。上报内容为所在乡镇(办事处)当年营造林计划中分项实施进度,造林结束后及时上报绿化造林工作总结。
5、及早部署,强化服务。各乡镇(办事处)林技员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要以对人民、对绿化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始终把造林质量摆在首要位置来抓。采取有效措施,很抓落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抓紧苗木调剂和造林准备,加强技术服务,抓住有利时机开展造林活动。
二○一三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