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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 江 林 业
第十二期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
目 录
1、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来我区检查森林消防工作
2、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省林业厅审查
3、区森林公安局开展“百日天网二号”行动
4、我区召开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来我区检查森林消防工作
10月17日,以省林业厅副厅长杨幼平为组长的省森林消防考核组,来我区检查2013年度森林消防责任书内容落实情况。市林业局局长叶正义等陪同。
考核组抽查检验了大洲镇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情况,实地查看了该镇物资设施储备仓库、“8?13”森林火灾现场,专门听取了我区2013年森林消防工作汇报。我区高度重视森林消防工作,今年全区森林防火总体态势平稳,共发生森林火灾4起,受害森林面积30.4公顷,损失林木蓄积870立方米。无重特大森林火灾,无人员伤亡事故。火灾发生率3.3次/10万公顷,受害率0.25‰,控制率7公顷/次,各项指标均在控制范围之内。
杨幼平副厅长充分肯定了我区2013年度森林消防工作,同时,强调要以“8?13”森林火灾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全面提升基层森林消防水平,着力将大洲镇打造成为衢江区森林消防示范镇。对下步工作,他提出“四个强化”要求:一是防火意识再强化。森林消防作为一项长期的工作,更是繁重的工作,不管是防火期还是非防火期,都要始终绷紧森林消防这根弦,杜绝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二是火源管理再强化。火源管理的工作重心在基层,要提高护林巡防密度,尤其在高火险期、关键区域,采取重点监控、巡护检查等措施,加强对入山人员的火种检查,切实管严管住野外火源。三是扑火队伍再强化。要进一步加强消防队伍专业化半专业化建设,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和实战演练,提升应急处置水平。四是监督管理再强化。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定期不定期地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彻底排查和重点区域督查,对发现的火灾隐患,现场明确责任单位,发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区森消防指挥部指挥、副区长季根寿,区森林消防指挥部副指挥、区林业局局长江永华,市、区两级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等参加汇报会。
(袁敏清)
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通过省林业厅审查
近日,省林业厅下发《关于<衢州市衢江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审查意见的函》,原则同意我区林地保护利用规划(2010-2020年)。
我区地处钱塘江南翼上游,生态区位重要,国家级公益林比重大,经济发展与林地保护矛盾突出。必须坚持生态优先的原则,按照“严格保护、积极发展、科学经营、持续利用”的方针,统筹协调林地保护与利用的关系,实行林地分区施策、分类管理、分级保护,充分发挥森林的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根据规划,到2020年,林地保有量稳定在196.95万亩以上,比2009年增加1.12万亩;森林保有量增加到192.78万亩,比2009年净增1.41万亩;重点公益林地比例和重点商品林地比例分别达到48.5%和18.1%;公益林地比例达到53%;平原区林木覆盖率达到18%;2011-2020年,占用征收林地总额控制在6300亩以内。
下步,我局将按照省林业厅的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并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何阳鹏)
区森林公安局开展“百日天网二号”行动
为加强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进一步打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按照上级统一安排,区森林公安局于7月下旬至10月底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以集中整治破坏林地资源案件为主要内容,代号为“百日天网二号”的专项行动。
专项行动期间,森林公安民警深入基层群众,查找相关可疑线索,同时,大力宣传林地资源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破坏林地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对林区群众开展林地征占用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和教育。办案过程中,坚持“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严格依法办案。
此次“百日天网二号”行动共查处非法改变林地用途案件一起,面积450平方米;调处、化解涉林信访纠纷2起,有效推动了“三改一拆”绿化工作,维护了林地管理秩序,保障了“森林衢江”建设。
(严千盛)
我区召开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
近日,我区组织召开公益林建设管理工作会议,库区4个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全区16个重点公益林建设乡镇的林技员、区林业局相关科室工作人员50余人参加。
会议就公益林管理、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公益林变更调整和护林员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开展了研究讨论。
会议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并严格按照《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国家级公益林实行严格保护、限制采伐、适当经营和分级管理。二是要抓好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这一为民办实事工程,切实做好公益林纠纷、信访件的调解和处理工作。在公益林补偿资金发放前要认真核对,做到实地和网上“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要充分了解国家级、省级公益林变更调整的依据、条件、程序等相关要求,工作中既要把握好山区林农的利益和地方经济发展的需要,又要加强公益林区的管理和生态环境的维护,确保林区的安全、稳定、和谐。四是要加强对公益林护林员的管理,进一步完善公益林管护协议和签名表,明确管护责任,提高管护实效,严格护林员考核,充分发挥护林员“动脚勤巡查、动嘴勤宣传、动眼勤观察”的作用,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保一方森林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郑荣仙)
编校:徐佳 签发:姜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