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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党组文件
衢江民党〔2014〕6号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党组
关于印发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的通知
各科室、直属单位:
《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已经局党组讨论通过,并报区委第三十三督导组审核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党组
2014年4月4日
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
根据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区群组发[2014]8号)要求,结合本局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部署,特制定本学习计划。
一、学习对象及目标
学习对象为局全体干部职工,重点是班子成员和科室(直属单位)负责人。通过学习,使全局干部职工深刻领会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身教育实践活动,为推进我区“四个一”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思想和作风保障。
二、学习重点
围绕“党章党史强党性、学政策理论强素质、学党纪条规强作风”为主题的“三学三强”活动和“奔跑起来、追赶跨越”大讨论活动,加强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发展争先意识。
(一)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省委十三届三次、四次全会精神、市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区十二届二次党代会精神,中央、省、市、区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等系列会议精神。
(二)反映党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的有关文献资料。
(三)《论群众路线——重要论述摘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重要论述摘编》等有关资料。
(四)党内法规法纪,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中央和省、市、区委及区纪委相关规定。
(五)全区近年来涌现出的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为民务实清廉”典型和省民政系统“贴心为民服务标兵” 事迹。
(六)民政业务知识,重点学习研读民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三、学习方式
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专题讲座、主题大讨论等相结合的办法,形成良好的学习氛围,增强学习效果;局全体干部要保证学习时间,自觉按照《衢江区民政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计划表》(详见附件)的时间节点要求开展学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学习笔记将不定期抽查。
四、学习要求
(一)坚持领导带头。局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做好表率。局主要领导带头主讲,班子成员结合分工,每人主持一次专题集中学习,确保集中学习讨论时间3天以上。同时,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撰写学习体会,进一步深化认识,查找差距,明确方向。
(二)做到学以致用。要围绕民政部门职责和个人岗位工作,做到边学习边思考,边学习边查漏,边学习边改进,努力提升在新形势、新情况下推进我区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能力。
(三)加强监督检查。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学习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每次集中学习实行签到制,无故不得请假,并将干部职工学习情况与年终考评考核相挂钩。
抄送:区实践、区委第三十三督导组
衢州市衢江区民政局办公室 2014年4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