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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文件
衢江森消指〔2014〕4号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
清明将至,天气转暖,高火险天气逐渐增多,农事活动日益频繁,上坟祭祖、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行为迅速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全区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森林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作如下通知: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
各乡镇(办事处)要认真吸取今年春节期间森林火情频发的经验教训,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真正做到全面落实责任。节前,各地要召开一次专门会议,对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片长和驻村干部分片包干。乡(镇)与村及护林员,村与农户及林木经营单位要层层逐一签订责任书,形成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打,责任有人担的工作格局。广大党员干部要带头禁止明火上坟祭祖,在林区内参与明火上坟的,经查实要予以通报批评,严重的将依纪依法追究其纪律责任或法律责任。
二、大力宣传,营造氛围
各地要根据清明期间森林防火特点,采取一切行之有效的方式和手段,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要求每个自然村新增森林防火宣传标语5条以上,公墓区等重要区域悬挂森林防火宣传横幅,每个自然村张贴区政府《关于加强清明节期间森林消防工作的通告》和市指挥部印发的森林消防宣传画。要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走访不漏户、户户见干部”的要求,广泛发动党员干部进村入户开展走访宣传,大力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宣传氛围,切实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要积极倡导公民网上祭扫、社区公祭、集体共祭、鲜花祭祀等文明祭祀活动,引导群众自觉破除祭祀陋俗,开展文明祭祀。
三、堵疏结合,严管火源
一是要组织对辖区各村公墓、散坟墓集中区的杂草、芒杆进行一次集中清除,消除森林火灾易发区周边的易燃物。二是要增加护林巡查力量,在森林禁火重点时期,各行政村每天要安排10人以上进行巡逻检查,在重点路口、公墓、散坟墓集中区严防死守,坚决把火种堵在山下林外,切实消除火灾隐患。特别是针对森林公园、林中坟区墓地等重要区域,要指派专人,设卡设点,强化巡查,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三是要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对痴、呆、傻、疯及未成年人要逐一落实好监护人员的责任,严防玩火弄火引发的火灾。
四、靠前布防,科学扑救
各乡镇(办事处)要对现有扑火机具设施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维修,确保发生火灾能够拿得出、用得上。森林火灾扑救队伍要适时集结、靠前布防,保持临战状态,确保一旦发生火灾,能够拉得出、冲得上、救得下,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目标。同时,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指挥、科学扑救,及时劝阻没有扑火经验的群众、游客参与扑火,避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五、严肃纪律,畅通信息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处置。一旦发生火情,及时上报,第一时间启动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第一时间调集扑火队伍,做到科学指挥、安全扑救,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区指挥部和区督考办将于近期对各地贯彻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要求的情况开展督查或明查暗访,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由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出整改通知书,特别不到位的由区督考办予以通报。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
2014年3月27日
抄送:区委办、区府办、区应急办,市森消办,巫建民副区长,指挥部成员单位。
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森林消防指挥部办公室 2014年3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