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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分中心开展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根据《衢州市衢江区委托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还贷管理办法》规定,自2月18日起,衢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衢江分中心正式受理住房公积金委托按月提取还贷业务。
具体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2010年以前(含2010年)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2-3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2011-2012年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4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2013-2014年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在5月份的每个工作日办理;6月份以后取消按年办理限制,即公积金贷款职工可自行选择工作日时间办理。
住房公积金按月提取还贷业务的开展,有效地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贷压力,增强了其还贷能力,为其合理安排家庭生活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衢州市衢江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4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