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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文件
衢江林〔2014〕10号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绿化造林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根据《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季绿化造林工作的通知》(衢江林〔2014〕1号)精神,各地要抓住当前绿化造林的有利时机,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重点开展火烧迹地的清理和绿化工作,积极组织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现就进一步做好当前的绿化造林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尽快做好受灾林木林地的采伐清理工作
为减少森林火灾所造成的损失及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各地要及时对受灾林木进行采伐清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受灾林木的采伐,必须纳入限额采伐管理,实行凭证采伐,防止破坏森林资源行为的发生。各乡镇(办事处)林业站(经济发展服务中心)要按照《衢江区林木采伐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做好相关技术服务及管理工作,确保受灾林木采伐清理工作依法、有序开展。(联系科室:林政科)
二、重点开展火烧迹地的绿化工作
绿化造林是实现城乡一体化、环境生态化的重要措施,是实现“生态立区”发展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结合美丽乡村建设,把绿化造林工作列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它作为林业主要工作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采取有效措施,狠抓落实,做到早部署、早安排、早行动。抓紧苗木调剂和造林准备,加强技术服务,抓住有利时机开展绿化造林。特别要加强迹地更新的监督管理,及时调整工作思路,加大工作力度,落实迹地更新的长效机制和工作衔接制度。积极组织实施生物防火林带工程,鼓励社会各界参与林业开发和建设,对达到相关质量标准的人工造林,将予以申报项目,具体补助标准按上级相关文件执行。(联系科室:营林科)
三、积极做好绿化造林的宣传工作
各乡镇(办事处)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抓好当前绿化造林宣传工作。对绿化造林中涌现的先进事迹和典型要及时、广泛报道,对各地绿化造林好的做法、好的经验适时进行总结。同时积极探索义务植树的实现形式,大力推行义务植树基地化经验,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发动社会、企业和个人参与绿化,开展认种、认养、认建等活动,增强全社会的生态自觉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弘扬生态文明理念,形成全社会关注绿化,参与植树,共建生态林业的良好氛围。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
2014年2月8日
抄送:市林业局,巫建民副区长。
衢州市衢江区林业局办公室 2014年2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