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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要求拨付文化遗产保护经费及2012年度文化产业政策兑现经费的请示
区人民政府:
我区文化遗产丰富。据我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实地调查结果统计,全区登录不可移动文物1313处、新发现的文物点1254处,现有各级文保单位30处,区级文物保护点118处。目前全区非遗项目涵盖种类65种,有各级非遗名录代表作103个。由于我区古村落(老街)中许多乡土建筑年代已久,有些建造于明、清时期,这些建筑经历了漫长的岁月,有的腐蚀、破损十分严重,需进行抢救维修。另外,一些古建筑急需投入一定的资金进行维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传承等工作同样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
根据衢委办〔2012〕70号文件中关于《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的有关精神,市文广新局制定出台了《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办法实施细则》,并下发通知要求做好2012年度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资金申报工作,我局会同财政局根据要求认真组织,严格把关,从严审核,经区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反复讨论后确定共12家文化单位符合要求并共获69.9万元经费补助。报市文广局、财政局复核后,经市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已经通过。
为此请区政府在2013年度文化发展资金中,拨付文化遗产保护经费200万元、文化产业政策兑现经费69.9万元,合计共269.9万元。
妥否,请批复。
(联系人:何向阳;电话:0570—3838672)
附件一 2013年度衢江区文化遗产保护项目经费使用情况
附件二 衢委办【2012】70号
附件三 衢市文广新发【2013】19号
附件四 衢市文广新发【2013】30号
附件五 中共衢江区委宣传部专题会议纪要
附件六 衢州市文化产业发展扶持和奖励审批表(复印件)
衢州市衢江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