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加强我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扎实推进省政府倡导的“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按照省市局的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促进“平安衢江”建设和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为目标,着力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积极推动农村商店商品准入制度,引导农村商店走正道、售正货、树正牌,规范经营行为,切实维护农村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目标规划
我区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的目标是:在未来三年时间内,使全区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家放心店。 2005年全区40%的行政村各培育一家,计143家;2006年达到80%;2007年全面完成。对符合条件的商店,授予“浙江省百县万村放心店工程——示范商店”荣誉称号,对外公布,并统一颁发牌匾。
三、工作内容
(一)放心店的选择条件
开展农村放心店工程建设,各工商所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在行政村内选择1-2家小商店,作为培育对象,并按照放心示范店的有关要求,进行指导、改造和规范。具体条件如下:
1、选点条件:商店应位于所在行政村相对较中心的位置,业主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较好的诚信度,营业面积在15平方米左右,营业场所整洁明亮,卫生条件较好。
2、实施商品准入制度。凡纳入放心店建设的商店,都应建立三项制度并上墙,即《进货验收备查制度》、《不合格商品下柜制度》和《消费投诉处理制度》。
3、建立台账。商店应建立统一格式的进货台账,严把进货质量关。
4、建立承诺制度。商店统一对外开展消费安全承诺,承诺内容与三项制度一并由分局统一制作相同样式的镜框,在店内上墙悬挂。
(二)放心店实施片区监管责任制
对农村放心示范店要采取动态信用监管模式,实施片区监管责任制。要将片区监管责任制与商品准入监管制度、执法责任制度、工商巡查制度相结合,定期检查与不定期巡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日常监管,并根据巡查、监管记录,利用经济户口管理平台对农村小商店的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动态信用等级分类管理,要杜绝放心店不放心的现象发生。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我区目前共有乡镇街道27个,行政村488个,农村人口达40.18万人,农村消费者是全区消费者的主要构成部分。但是,目前农村消费者消费维权意识不高,食品安全问题相对比较突出,是监管的薄弱环节,亟需予以整治和规范。抓好农村放心店建设工程,是实践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面提升我区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举措,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建设“平安衢江”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为民办实事工程。
(二)积极汇报,争取支持。各工商所要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并把农村放心店建设工作列入当地政府安全建设工作中去。工商部门主要抓好培育落实工作。
(三)综合实施,提高效能。农村放心店工程是加强农村消费安全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省政府“三网”建设的重要一环,也是实现工商监管专业化的有效途径。各工商所和有关科室要综合运用监管职能,从我区实际出发,发挥好主动性和积极性,扎实推进培育建设工作。要重视“放心店”的规范化建设,做到四个统一,即“一块牌匾,一套制度,一本台帐,一项承诺。”要加强对放心店的监管,充分发挥农村维权监督网络的作用,切实提高监管效能。还要加强对“放心店”的考核和动态监管,不合格的要及时纠正或摘牌。
(四)积极探索,努力完善。农村放心店建设是一项新的工作,在实施过程中,局所领导和经检科要及时进行指导与帮助,要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以放心店建设为基础,积极探索农村小商店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提高维护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能力,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五)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在开展农村放心店建设工程中,各相关单位要加强信息舆论宣传,努力提高社会对农村放心店的关注度和美誉度,从而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促进建设工作的继续深化。
二00五年五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