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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江区房产“四证联办”实施办法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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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办证手续,提升审批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根据《关于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该改革工作的意见》(衢委办发〔2014〕9号),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规范、便民、高效、廉洁”的原则,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以优化政府服务平台为重点,以方便群众办事为根本,结合我区权力阳光机制构建,强化并联审批,简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效能,为我区深化作风建设,推进城市建设营造良好环境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

通过整合部门资源,优化内部操作流程,将原来办理房产四证(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契证和地名门牌证)需“四次进件、二次交费、四次领证”简化为“一次进件、一次交费、一次领证”,按照“统一告知、集中受理、内部流转、一次缴费、一窗发证”的四证联办服务新模式,实现个人类房产四证1个工作日内办结。为办事群众减少排队次数和资料的复印数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事。真正体现把方便和快捷送给群众,把麻烦和困难留给自己的服务理念。

三、房产“四证联办”实施范围

    1、个人类商品房转移登记;2、夫妻间房产转移登记(约定为单方所有、约定为共同共有或离异后财产分割的);3、城区已建成交付使用的原商品房开发小区的二手房交易办证。以上范围要求单次申请在3件以下,产权清晰,资料齐全。

四、责任分工

区行政服务中心设立房产四证联办服务窗口,区住建局作为“四证联办”的牵头责任部门,负责一次性告知、集中受理、内部流转、缴费确认和统一发证工作。区地税局、国土局、民政局作为参与部门,负责本部门相关资料审核、登记制证工作,并按规定时限将相关资料证件反馈至住建局房产四证联办服务窗口。

五、联办模式

按照“统一告知、集中受理、内部流转、一次缴费、一窗发证”的联办模式,分为告知申请、集中受理、内部流转、一次缴费、领证发证五个环节组织实施。

六、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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