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是一项民心工程,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工商部门的重要工作之一。去年9月份,区政府发布了《衢江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办法》,并于去年11月8日开始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所赋予给工商部门的职责,在生猪屠宰管理工作中,各有关单位要采取措施,积极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为加强对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决定成立生猪定点屠宰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利民局长任组长,陈营副局长任副组长,叶康华、苏志宏、郑峰山、郑云翔、钱金伟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场规范科,陈营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广泛宣传,提高认识。近期,各工商所要结合个体工商户的验换照工作,在屠商和农户中广泛开展宣传,使屠商和农户了解《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浙江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及区政府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屠商、农户对实施生猪定点屠宰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
三、疏堵结合,规范屠商主体资格。为配合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进一步规范屠商主体资格,在4月底前,各所要结合个体工商户的验照换照工作,进一步摸清屠商的证照办理情况,集中时间、集中人力补办屠商营业执照,规范屠商经营资格,促使屠商依法经营。并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卫生、农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支持和配合,加大对无照经营屠商的查处力度,对拒不办理营业执照的屠商坚决予以取缔。
四、积极配合,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各所要根据工商部门的职能,加强市场巡查,规范屠商的经营行为。在当地乡镇(街道)政府的领导下,积极配合区生猪定点屠宰办公室,开展联合执法,坚决查处农贸市场内无照经营的生猪产品及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生猪产品。
二○○七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