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贯彻落实省工商局以创新监管、创新服务全面推进“两创”战略的总要求,加强队伍作风、领导班子、干部能力、基础设施和党风廉政建设,广泛开展“为和谐站岗,为发展助力——向人民报告”活动。分局决定在服务监管执法创新基础上,进一步打造“阳光工商”,在全系统推行“四示制”,即:告示制、提示制、公示制、警示制。现将“四示制”的实施意见下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注重运用,抓好落实。
一、四示制的范围与内容:
(一)告示:告示是指在一定的范围以布告的形式告知民众应知的事项和内容。
1、法律法规告示。工商部门将市场监管中的常规性法律法规有针对性的在一定区域范围内进行告示。
2、消费维权方法与途径告示。将消费维权的方法与途径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告示,增加消费维权知识,增强消费维权意识。
3、不合格商品告示。工商部门通过信息收集将工商部门近期查获的不合格的商品名单向社会告示。
(二)提示:提示是指启示、提起注意,对行政相对人应该怎么做不应该怎么做进行具体的提示、提醒和指导。
1、日常监管提示。充分运用工商部门掌握的专业知识、市场主体信息、准入政策、监管法规等,对涉及企业注册、商标、广告、合同等方面的事务进行系列提示。
2、消费安全预警提示。通过整理、分析和研究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数据、信息,将消费投诉热点、假冒伪劣商品信息、欺诈苗头倾向以及注意事项以“提示书”的形式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引导企业合法经营,确保消费安全。
3、商家提示制。工商部门动员食品、农资等涉及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经营户自行印刷宣传资料,提示消费者购买商品注意事项,宣传假冒伪劣商品知识。主要先在放心店、较大商场试推行。例如:工商部门动员农资经营单位自行印制宣传材料,介绍农资商品种类、使用方法;提示农民购买农资应注意的事项,宣传假冒伪劣农资识别方法等。
(三)公示:公示是指对重点行业、重大事项要引起行政相对人注意的在特定场所予以公开。
1、无照经营行为公示。由各工商所定期地将查获的无照经营户通过公告栏将无照经营户名单向社会公示,并督促其在规定时间内办照。
2、合法经营主体公示。主要是将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经营行业的合法经营主体向社会进行公示。例如:农资行业、食品生产经营行业。
3、工商所责任区监管公示。包括:责任区的划分、责任区监管干部职责、联系方式等情况进行公示。
4、工商服务内容公示。工商部门将本部门的办事内容、办事程序、服务承诺向社会公示。
(四)、警示:警示是指告诫示意,对行政相对人的轻微违规行为,以劝告、告诫等方式,予以帮助改正。
1、行政处罚案件警示。定期将查处的无照经营(包括对无照经营行为的处罚方式、处罚种类、处罚幅度)等案件在一定区域范围内予以公布。
2、企业信用警示。每年工商部门通过短信、书面告知等方式及时向企业告知企业信用情况,对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企业及时提出警示。
3、“首次不罚”的预警警示。由于对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不熟悉或疏忽,在无主观恶意的情况下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轻微违规行为,免于行政处罚。并及时向行政相对人发出警示书,以便及时改正。
二、方法与步骤
1、以各科、所、队为单位,至少每个月对本单位的“四示制”内容进行整理,通过集体讨论决定公开内容。
2、各工商所门口和人口集中的地方要统一制作“四示”牌,以便公开。
三、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在全局推行“四示制”是打造阳光工商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抓好这项工作的落实。
2、加强检查,严格考核。为了使“四示制”的有效落实,要实施检查监督制和目标考核制,分局将组织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检查,发现问题的,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要公开通报,同时,还把此项活动落实情况纳入到年终考核中。
希望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意见的要求,认真开展工作,重视资料积累,摸索实践经验,切实把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定位在执政为民的基本点上,定位在行政方式转变的时代要求上,落实在实现“两创”的战略目标上,为工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证。
二○○八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