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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2021-06-07 衢江区 收藏
朗读

各工商所(队)、机关各科室:
    现将《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

 

 

附件:

      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衢州市衢江区查处规范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衢州市衢江区无证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衢江区查无办〔2011〕1号),结合工商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以建设“平安衢江”、和谐社会为目标,坚持“审批发证(照)与监管责任相对称”原则和“堵疏结合、分类整治”原则,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能,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全面清理整治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无照经营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衢州市工商局衢江分局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整治领导小组),局长汪寅炬任组长,副局长谢莲香任副组长,徐益新、徐志方、朱国祥、黄李峰、王蜜、苏志宏、郑云翔、方立山、方前中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企业监管科,徐益新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指导、协调、督查、宣传和信息综合等专项行动的日常工作。
    三、目标任务
    以衢州市衢江区无证无照经营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巩固和完善查处规范无照经营工作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充分利用和发挥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能作用,推动形成“政府领导、联席会议牵头、部门参与、齐抓共管”工作机制,使无照经营整治工作日常化、制度化。具体目标任务是:一是全面彻底排查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建立完整的无照经营电子数据库和书式台帐。二是清理整治属于工商部门监管职责内的无照经营行为,有照率达到97%以上。三是对涉及前置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实行函告制,函告率要达到100%。四是深化无照经营房东告知制,告知率50%以上。五是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开展挂牌督办无证无照经营、区域性和行业性无证无照经营、高危行业无证无照经营的监管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9月8日开始起至11月30日止,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9月8日—9月30日)。分局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所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整治方案。通过召开整治动员会,部署整治任务,同时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加大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无证无照经营危害性报道力度,特别要着力宣传衢州市衢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衢江区政办发〔2011〕70号)文件精神,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同时对辖区内无证无照户进行摸底排查,全面准确掌握无证无照经营户的姓名、地点、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情况及联系电话等详细情况,按行业分类登记造册,并录入无照经营监管系统。督促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户在2011年9月30日前办理证照;对达不到规定条件的,要求限期整改,整改验收合格的核发证照;对发现有前置审批的无证无照经营,工商所及时汇总上报分局监管科,由分局函告有管理权限的职能部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0月8日—11月10日)。一是组织专项执法行动,查处取缔属于工商部门监管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二是配合其他职能部门查处取缔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三是配合其他职能部门综合整治区政府挂牌督办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四是提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执行部门抄告制。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1年11月11日—11月30日)。各所对辖区内整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对整治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查漏补缺,分析情况,确保整治到位。分局整治领导小组组织考核验收,考核结果作为各所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主要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及时把握区政府出台《实施意见》的契机,充分利用区政府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载体,积极主动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加强对百日执法专项整治行动的领导,所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所长具体抓,要把该项工作列为阶段性重大工作,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强力推进。各业务科室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要上下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区别对待,分类整治。在整治过程中既要依法行政、强力推进,又要注意把握政策,掌握方法。对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大学生自谋职业者以及残疾人等弱势群体,要加强教育引导。要加强行政指导,对符合办证办照条件的,尽量教育说服引导促其尽快办理证照;对涉及前置许可审批的,要及时函告相关前置审批部门,与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整治,对长期困扰基层执法的“钉子户”等老大难问题,要严厉打击并坚决予以取缔。
    (三)注重创新,长效监管。结合百日执法行动,创新监管思路,推广实施无照经营监管新的模式、机制和方法手段。要切实履行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推动联席会议制度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全面实施无证无照经营信息抄(函)告制度,推动建立部门联动执法机制;深化无照经营房东告知制,对无照经营实施源头管理;实施分级挂牌督办制,查处取缔高危行业无照经营,降低监管风险。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所要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查处和监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加强整治信息宣传,及时报道专项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治成果,对重大问题、突发事件和大要案件要以专报形式随时报告分局。
    专项整治结束后,请各所将书面总结材料报分局企业监管科。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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