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读
为全面推进“五城联创”工作,根据区委、区政府有关要求,对照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现制定本年度农贸市场整治工作实施意见。
一、整治范围
衢江区沈家农贸市场、衢江区沈家开发区农贸市场、衢江区樟潭农贸市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分局成立农贸市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陈利民局长任组长、陈营副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叶康华、胡岳庭、叶文红、孙志毅、练寿泉组成。
三、工作分工
1、市场规范科:负责三个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协调、指导、督查。
2、市场开发服务中心:负责沈家开发区农贸市场整治工作的指导、督查。
3、直属所干部孙志毅:负责沈家农贸市场整治的指导、督查。
4、直属所干部练寿泉:负责樟潭农贸市场整治的指导、督查。
四、工作要求
1、市场管理规范。按照《浙江省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和《农贸市场建设技术规范》的要求,上市商品划行归市,摊位摆放整齐、美观、整洁,在指定地点交易,不占道经营,市场内逐步摊行商品准入制度和净菜上市。
2、市场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和保洁人员,每500㎡设一名专职保洁员,日保洁时间在12小时以上。环卫设施齐全,给排水设施完善,公厕、垃圾站(房)建设符合卫生要求,公厕设计不低于二类设计标准。场内无积水,垃圾无满溢,除四害工作落实。
3、市场内从事食品经营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明上岗,经营场所符合《食品卫生法》和《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配有防蝇、防尘和消毒设施。
4、市场内严格控制活禽销售,有活禽销售的市场设立相对独立的区域,污物(水)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上市家禽有检疫标志或证明,实行隔离屠宰,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5、市场内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份)。
1、分局与各农贸市场主办者签订创卫责任书,明确创建任务。
2、开展创卫重要性、必要性的宣传,提高市场主办者和市场经营者的创卫意识。
3、制定农贸市场整治实施细则,明确整治重点和措施。
第二阶段:整改实施阶段(5月26日至9月30日)。
1、各市场创卫硬件设施改造。
2、农贸市场规范化管理,实行划行归市、净菜上市、除四害、卫生保洁等。
3、适时进行督查,对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或曝光。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10月20日前)。
对三个菜场按创卫标准进行自查,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督查。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六日